D02兩漢總部
《漢書.律曆志上》
《虞書》曰「乃同律度量衡」,所以齊遠近立民信也。自伏戲畫八卦,由數起,至黃帝、堯、舜而大備。三代稽古,法度章焉。周衰官失孔子陳後王之法,曰:「謹權量,審法度修廢官,舉逸民,四方之政行矣。」漢興,北平侯張蒼首律曆事,孝武帝時樂官考正。至元始中王莽秉政,欲燿名譽,徵天下通知鐘律者百(餘)餘人使羲和劉歆等...
《後漢書.律曆志上》
律準 候氣 古之人論數也,曰「物生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然則天地初形,人物既著,則算數之事生矣。記稱大橈作甲子,隸首作數。二者既立,以比日表,以管萬事。夫一、十、百、千、萬,所同用也;律、度、量、衡、曆,其別用也。故體有長短,檢以度;物有多少,受以量;量有輕重,平以權衡;聲有清濁,協以...
《後漢書.律曆志中》
賈逵論曆 永元論曆 延光論曆 漢安論曆 熹平論曆 論月食 自太初元年始用《三統曆》,施行百有餘年,曆稍後天,朔先〔於〕曆,朔或在晦,月〔或朔〕見。考其行,日有退無進,月有進無退。建武八年中,太僕朱浮、太中大夫許淑等數上書,言曆〔朔〕不正,宜當改更。時分度覺差尚微上以天下初定,未遑考正。至永平五年,官...
《後漢書.律曆志下》
曆法 昔者聖人之作曆也,觀璿璣之運,三光之行,道之發斂,景之長短,鬥綱(之)〔所〕建,青龍所躔,參伍以變,錯綜其數,而制術焉。 天之動也,一晝一夜而運過周,星從天而西,日違天而東。日之所行與運周,在天成度,在曆成日。居以列宿,終於四七,受以甲乙,終於六旬。日月相推,日舒月速,當其同〔所〕,謂之合朔。...
《史記.曆書》
太初元年歲名「焉逢攝提格」月名「畢聚」日得甲子,夜半朔旦冬至。 正北 十二 無大餘,無小餘; 無大餘,無小餘;焉逢攝提格太初元年。十二 大餘五十四,小餘三百四十八; 大餘五,小餘八;端蒙單閼二年。閏十三 大餘四十八,小餘六百九十六; 大餘十,小餘十六;遊兆執徐三年。十二 大餘十二,小餘六百三; 大餘...
《春秋考》
《太初曆》以啓蟄爲正月中氣,雨水爲二月節。《太初》以後方改雨水爲正月中氣,驚蟄爲二月節。
《玉海》
漢初用秦曆,冬至日在牽牛六度。漢武改立《太初曆》,冬至日在牛初。後漢四分法,冬至日在鬥二十二。
《玉海》
古曆星度及漢洛下閎等所測,其星距遠近不同,然二十八宿之體不異古,以牽牛上星爲距。《太初》改用中星,入古曆牽牛太半度,於氣法當三十二分日之二十一。
《玉海》
洛下閎待詔太史,爲漢武於地中轉渾天、定時節,作《太初曆》。
《玉海》
漢造《太初曆》,立晷儀黃圖。長安靈臺有銅表,高八尺,長一丈三尺,廣一尺二寸,題雲:太初四年造。志曆譜有日晷書三十四。
《玉海》
昔洛下閎《太初曆》成,自言八百年當差一度。其後未及八十年,已差一度矣。
《玉海》
秦漢以孟冬爲歲首,閏爲後九月,中節乖錯,時月紕繆,加時後天,蝕不在朔。至元封七年,改正朔,更曆數,使大才通人,造《太初曆》。校中朔所差,以正閏分,課中星得度,以考疏密。以建寅之月爲正朔,以黃鍾之月爲曆初。其曆鬥分太多,後遂疏闊。
《楊氏易傳》
漢興,張蒼言顓帝曆,此於六曆疎闊最爲微近,遂用其曆,以九百四十分爲日法,以四百九十九爲朔餘。武帝時,以顓帝曆後天,造《太初曆》,以八十一分爲日法,以四十三爲朔餘,而後天有甚於顓帝曆,後爲《四分曆》,後亦差。
《古今律曆考》
洛下閎造《太初曆》,曰:造曆後八百歲當差一日,必有聖人正之。此妄言也。
《古今律曆考》
《太初曆》晦、朔、弦、望皆最密,日月如合璧,五星如連珠,遂用鄧平曆。
《古今律曆考》
賈逵論曆謂:以《太初曆》考漢初盡太初元年日朔二十三事,共十七得朔,四得晦,二得二日;新曆七得朔,十四得晦,二得三日。以《太初曆》考太初元年盡更始二年二十四事,十四得朔,十得晦新曆十六得朔,七得二日,一得晦。以《太初曆》考建武元年盡永元元年二十三事,五得朔,十八得晦。 又魏尚書郎楊偉表稱漢曆疏闊。臣考...
《古今律曆考》
而落下閎始造《太初曆》,以閏統元會得日法,以五氣正餘準大統,俱屬乖謬。漢曆皆依僞《鑿度》、僞《易緯》以治曆,以致終漢之世曆數不明。
《神道大編曆宗通議》
願募治曆者更造密度,各自增減以造漢《太初曆》。廼選治曆鄧平及與民間治曆者凡二十餘人,方士唐都巴郡落下閎與焉。都分天部,而閎運算轉曆,其法以曆起。曆曰:律容一龠積八十一寸,則一日之分也,與長相終。律長九寸百七十一分,爲終復,三復而得甲子。夫律,陰陽九六爻象而從出也,故黃鍾紀元氣之謂。律,律法也,莫不取...
《聖壽萬年曆》
昔漢武帝詔公孫卿、壺遂、司馬遷、射姓等造《太初曆》,此數人皆國之太史也,然姓等奏不能爲筭。願募民間治曆者更造密度,迺選鄧平、唐都、落下閎等二十餘人,分部運筭,依律起曆,而曆始成。
《聖壽萬年曆》
説者皆雲:漢曆有四,《太初》最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