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02兩漢總部
《聖壽萬年曆》
謹按赤道,鬥無二十六度,唐志《大衍曆議》雲:古以牽牛上星爲距,《太初》改用中星。然則鬥二十六度者,漢《太初曆》所測也。
《律曆通融》
自落下閎造《太初曆》,取法黃鍾律數,而後知創曆不可無所本。
《律曆通融》
《太初曆》就乙太初元年丁醜歲爲元。
《漢書.律曆志下》
《尚書正義》
劉歆作《三統曆》論武王伐紂,引今文《泰誓》雲「丙午逮師」又引《武成》「越若來三月五日甲子咸劉商王受」並不與孔同亦不見孔傳也。
《尚書正義》
知者案《三統曆》以殷之十二月武王發師,至二月甲子咸劉商王紂,彼十二月即周之正月建子之月也。
《禮記正義》
日在營室者按《三統曆》立春日在危十六度,正月中日在室十四度。【略】昏參中者,按《三統曆》,立春昏畢十度中,去日八十九度,正月中昏井二度中,去日九十三度。【略】正月昏參中,依《三統曆》在立春之後。
《玉海》
《前志》《三統曆》:九章百七十一歲而九道小終,九終千五百三十九歲而大終。 又案《三統曆》:立春,昏畢十度中;正月中,昏井二度中。《元嘉曆》:立春,昏昴九度中;月半,昏觜觿一度中;計正月昏參中,依《三統曆》在立春後六日,參星初度昬得中也。
《玉海》
《前志》《三統曆》有中朔相求之術,朔不得中,是謂閏月,閏所以正中朔也。
《聖壽萬年曆》
太初元年《三統曆》及周曆皆以十一月夜半合朔冬至,日月俱起牽牛一度。
《聖壽萬年曆》
夫獻公甲寅冬至,別無所據,惟劉歆《三統曆》是據也。
《聖壽萬年曆》
食甚,日躔黃道角九度八十五分,赤道角九度七分。謹按曆經雲若當時有宿度仍依當時曆法命之。依《三統曆》冬至日在牽牛,加而命之,則與亢二度合。
《律曆通融》
治曆者或求諸遐邈,或距諸目前。歷代諸曆,殆有百家,無一同者。《三統曆》以千四萬年已上爲元。
《律曆通融》
東晉以前,未有歲差之説,故《三統曆》以爲冬至常躔牽牛之初。
《古今律曆考》
漢《三統曆》推立春,日在危十六度;正月中,日在室十四度;昏時,參星在南方之中;旦,則尾星在南方之中。
《古今律曆考》
《三統曆》行百餘年,曆稱後天,朔或在晦月見,至元和失天益遠。冬至日在鬥二十一度而曆以爲牽牛中星,差天五度。晦、朔、弦、望差天一日。先立春一日以折獄斷大刑,於氣已迕;而望平和曆時之義,蓋亦遠矣。
《古今律曆考》
漢劉歆造《三統曆》始立積年日法,爲推步之準。
《神道大編曆宗通議》
孝成之世,劉歆作《三統曆》,進《太初》前一世,得五星會庚戌之歲,以爲上元。章帝元和以《三統》旋復疏闊。
《神道大編曆宗通議》
自太初元年始用《三統曆》,施行百有餘年,曆稱後天,朔先曆後,或在晦月見。考其行,日有退無進,月有進無退。建武八年中,太僕朱浮等言:「曆不正,宜當改更。」時分度覺差尚微。上以天下初定,未遑考正。
《神道大編曆宗通議》
《三統曆》以己卯爲克商之歲,非也。夫有效于古者,宜合於今。《三統曆》自太初至開元,朔後天三日。推而上之,以至周初先天,失之蓋益甚焉。是以知合於歆者,必非克商之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