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05五代兩宋總部

曆法分典 · D0曆法分典 · 共 155 条文献
体裁: 總論分論紀事著録藝文雜録
朝代:

《補修宋奉元術》

分論
作者:李鋭 D05五代兩宋總部

初,仁宗朝用《崇天曆》。至治平初,司天監周琮改撰《明天曆》,行之。監生石道言:未經測驗,不可用。不聽。至熙寧元年七月望,夜將旦,月食東方,與曆不協。乃詔曆官雜候星晷,更造新曆。終五年冬日行,餘分略具。會沈括提舉司天監,言:淮南人衛樸通曆法。召樸至,言《崇天曆》氣後天。《明天曆》朔後天。注曰:朔後天,...

《宋史.律曆志一〇》

分論
D05五代兩宋總部

演紀上元甲子,距元祐七年壬申,歲積五百九十四萬四千八百八算。上考往古,每年減一:下驗將來,每年加二。 步氣朔 統法:一萬二千三十。 歲周:四百三十九萬三千八百八十。 歲餘:六萬三千八十。 氣策:一十五、餘二千六百二十八、秒一十二。 朔實:三十五萬五千二百五十三。 朔策:二十九、餘六千三百八十三。 望...

《宋史.律曆志一一》

分論
D05五代兩宋總部

步交會 交終分:三十二萬七千三百六十一、秒九千九百四十四。 交終日:二十七、餘二千五百五十一、秒九千九百四十四。 交中日:一十三、餘七千二百九十、秒九千九百七十二。 朔差日:二、餘三千八百三十一、秒五十六。 望策:一十四、餘九千二百六、秒五千。 後限日:一、餘一千九百一十五、秒五千二十八。 前限日:...

《元史.曆志二》

分論
D05五代兩宋總部

《觀天曆》,元祐七年壬申皇居卿造,行一十一年,至崇寧癸未,先天六刻。

《鬱岡齋筆塵》

分論
作者:王肯堂 D05五代兩宋總部

哲宗元祐七年,皇居卿改造《觀天曆》。演紀上元甲子距元祐七年壬申積五百九十四萬四千八百八,算統法一萬二千三十,乃六百三十三章三年之數也,歲週四百三十九萬三千八百八十,朔實三十五萬五千二百五十三,轉周分三十三萬一千四百八十二秒三百八十九,交終分三十二萬七千三百六十一秒九千九百四十四。以統法除歲周,得三百...

《古今律曆考》

分論
作者:邢雲路 D05五代兩宋總部

又考宋曆積年周紀,與《太乙》合者有五,曰《觀天》、曰《淳熙》、曰《統天》、曰《淳祐》、曰《會天》。今以各曆積年俱算,至嘉靖甲子,推得《觀天曆》日合周紀而不合直宿,《淳熙曆》日合直宿而不合周紀,《統天》《淳祐》《會天》三曆,日宿周紀俱不合,其他各代諸曆有起甲子者,俱不協周紀法,況舍甲子而立元者乎?

《聖壽萬年曆》

分論
作者:朱載堉 D05五代兩宋總部

《觀天曆》,宋哲宗時皇居卿造。距元祐七年壬申歲至萬曆二十二年甲午歲五百二年,以其法推元祐七年天正冬至,得戊子。及推萬曆二十二年天正冬至得庚辰,後天一日,以新法上考元祐七年天正冬至,得戊子,與《觀天曆》合。

《元史.曆志二》

分論
D05五代兩宋總部

《占天曆》崇寧二年癸未姚舜輔造,行三年,至丙戌,後天四刻。

《古今律曆考》

分論
作者:邢雲路 D05五代兩宋總部

徽宗崇寧二年癸未歲,姚舜輔造《占天曆》,行三年,不效,其術不存。五年丙戌歲,復令姚舜輔改造《紀元曆》。演紀上元庚辰至崇寧五年丙戌,積二千八百六十一萬三千四百六十六,算日法七千二百九十,期實二百六十六萬二千六百二十六,朔實二十一萬五千二百七十八,轉周分二十萬八百七十三秒九百九十,交終分一十九萬八千三百...

《聖壽萬年曆》

分論
作者:朱載堉 D05五代兩宋總部

《占天曆》,宋徽宗時姚舜輔造。距崇寧二年癸未歲至萬曆二十二年甲午歲四百九十一年,以其法推崇寧二年天正冬至,得乙酉。及推萬曆二十二年天正冬至,得庚辰,後天一日。以新法上考崇寧二年天正冬至,得乙酉,與《占天曆》合。

《補修宋占天術》

分論
作者:李鋭 D05五代兩宋總部

徽宗時有司以觀天曆推崇寧二年十一月朔爲丙子,頒曆之後始悟其朔當進而失進,遂命姚舜輔造《占天曆》,改十一月朔爲丁醜,而再頒曆焉。注曰:以上采《元史志》《玉海》。 崇寧《占天曆》注曰:以下今補修。 演紀上元甲子歲,距崇寧二年癸未歲,積二千五百五十萬一千七百五十九算。上考往古,每年減一:下驗將來,每年加一...

《宋中興紀事本末》

分論
作者:熊克 D05五代兩宋總部

上曰:曆官推步不精,七曜細行,今差一日,近得《紀元曆》見令參放,自明年當改正,蓋協時月正日,非細事也。

《戎事類占》

分論
作者:李克家 D05五代兩宋總部

晉薑岌首以月食衝檢知日度所在《紀元曆》復乙太白志其相距遠近,於昏後明前驗定星度,因得日躔。

《宋史.律曆志一二》

分論
D05五代兩宋總部

演紀上元上章執徐之歲距元符三年庚辰歲積二千八百六十一萬三千四百六十算;至崇寧五年丙戌歲積二千八百六十一萬三千四百六十六算。 步氣朔第一 日法:七千二百九十。 期實:二百六十六萬二千六百二十六。 朔實:二十一萬五千二百七十八。 歲周:三百六十五日、餘一千七百七十六。 氣策:一十五、餘一千五百九十二太。...

《宋史.律曆志一三》

分論
D05五代兩宋總部

步交會 交終分:一十九萬八千三百七十七、秒八百八十。 交終日:二十七、餘一千五百四十七、秒八百八十。 交中日:一十三、餘四千四百一十八、秒五千四百四十。 朔差日:二、餘二千三百二十、秒九千一百二十。 望策:一十四、餘五千五百七十九。 已上秒母一萬。 交率:三百二十四。 交數:四千一百二十七。 交終度...

《元史.曆志一》

分論
D05五代兩宋總部

自春秋獻公以來,凡二千一百六十餘年,用《大衍》《宣明》《紀元》《統天》《大明》《授時》六曆推算冬至凡四十九事。《大衍曆》合者三十二,不合者十七。《宣明曆》合者二十六,不合者二十三。《紀元曆》合者三十五,不合者十四。《統天曆》合者三十八,不合者十一。《大明曆》合者三十四不合者十五。《授時曆》合者三十九...

《元史.曆志二》

分論
D05五代兩宋總部

《紀元曆》,崇寧五年丙戌姚舜輔造,行二十一年,至金天會丁未,合。

《元史.郭守敬傳》

分論
D05五代兩宋總部

又(二)百三十六年,姚舜輔造《紀元曆》,始悟食甚泛餘差數。

《聖壽萬年曆》

分論
作者:朱載堉 D05五代兩宋總部

《紀元曆》,宋徽宗時姚舜輔重造,命日起己卯。距崇寧五年丙戌歲至萬曆二十二年甲午歲四百八十八年,以其法推崇寧五年天正冬至得辛醜。及推萬曆二十二年天正冬至得庚辰後天一日。以新法上考崇寧五年天正冬至,得辛醜,與《紀元曆》合。

《古今律曆考》

分論
作者:邢雲路 D05五代兩宋總部

(宋)高宋建炎元年,即金天會五年,金司天楊級始造《大明曆》。然其所本不能詳究,或曰因宋《紀元曆》而增損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