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語類》

朱熹 論説
朱子曰:因其生而第之以其所當處者謂之「敘」因其敘而與之以其所當得者謂之「秩」。許多典禮都是天敘、天秩下了聖人只是因而勅正之,因而用出去而已。德之大者則賞以服之大者,德之小者則賞以服之小者罪之大者則罪以大底刑罪之小者則罪以小底刑。盡是天命、天討聖人未嘗加一毫私意於其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