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

司馬遷 紀事
(漢孝文帝二年)十一月晦,日有食之。十二月望,日又食。上曰:「朕聞之,天生蒸民,爲之置君以養治之。人主不德,布政不均,則天示之以菑,以誡不治。乃十一月晦,日有食之,適見於天,菑孰大焉朕獲保宗廟,以微眇之身託於兆民君王之上。天下治亂,在朕一人,唯二三執政猶吾股肱也。朕下不能理育羣生上以累三光之明其不德大矣。令至,其悉思朕之過失,及知見思之所不及,匄以告朕。及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以匡朕之不逮。因各飭其任職,務省繇費以便民。朕既不能遠德,故憪然念外人之有非,是以設備未息。今縱不能罷邊屯戍,而又飭兵厚衛,其罷衛將軍軍。太僕見馬遺財足,餘皆以給傳置。」 又(漢孝文帝)三年十月丁酉晦,日有食之。十一月,上曰:「前日(計)〔詔〕遣列侯之圖,或辭未行。丞相,朕之所重,其爲朕率列侯之國。」絳侯勃免丞相就國,以太尉潁陰侯嬰爲丞相。罷太尉官,屬丞相。四月,城陽王章薨。淮南王長與從者魏敬殺辟陽侯審食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