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太祖乾化元年,正月丙戌朔,日有蝕之。時言事諸臣,多引漢高祖末年日蝕於歲首,太祖甚惡之,於是素服避正殿,百官各守本司。是日,有司奏:「雲初陰晦,事同不蝕。」百僚奉表稱賀。
末帝龍德三年,十月辛未朔,日有蝕之。
唐莊宗同光三年四月癸亥朔時有司奏「日蝕在卯主歲大旱。」
明宗天成元年,八月乙酉朔,日有蝕之。
二年八月己卯朔日有蝕之。
三年二月丁醜朔日食。其日陰雲不見百官稱賀。
長興元年,六月癸巳朔,日食。其日陰冥不見,至夕大雨。
二年,十一月甲申朔。先是,司天奏:「朔日合蝕二分,伏緣所蝕微少,太陽光影相鑠,伏恐不辨虧闕,請其日不入閤,百官守司。」從之。
晉高祖天福二年,正月乙卯。先是,司天奏:「正月二日,太陽虧蝕,宜避正殿,開諸營門,蓋藏兵器,半月不宜用軍。」是日太陽虧,十分內食三分在尾宿十七度。日出東方,以帶蝕三分,漸生,至卯時復滿。
三年,正月戊申朔,司天先奏,其日日蝕。至是日不蝕,內外稱賀。
四年,七月庚子朔,時中書門下奏:「謹按舊禮:日有變,天子素服避正殿,太史以所司救日於社,陳五兵、五鼓、五麾,東戟西矛,南弩北楯,中央置鼓,服從其位,百職廢務,素服守司,重列於庭,每等異位,向日而立,明復而止。今所司法物鹹不能具,去歲正旦日蝕唯謹藏兵仗皇帝避正殿素食百官守司。今且欲依近禮施行。」從之。
七年四月甲寅朔是日百官守司太陽不蝕上表稱賀。
八年,四月戊申朔,日有蝕之。
少帝開運元年,九月庚午朔,日有蝕之。
二年,八月甲子朔,日有蝕之。
三年二月壬戌朔日有蝕之。
漢隱帝乾祐三年,十一月甲子朔,日有蝕之。
周太祖廣順二年,四月丙戌朔,日有蝕之。
《舊五代史》
宋 薛居正等 紀事
《舊五代史》 薛居正等 宋 宋 A2天象記錄總部 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