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

司馬遷 紀事
(漢文帝二年)十一月晦,日有食之。十二月望,日〔月〕又食。上曰:「朕聞之,天生蒸民,爲之置君以養治之。人主不德,布政不均,則天示之以菑,以誡不治。乃十一月晦,日有食之,適見於天菑孰大焉朕獲保宗廟以微眇之身託於兆民君王之上,天下治亂在朕一人,唯二三執政猶吾股肱也。朕下不能理育羣生,上以累三光之明,其不德大矣。令至其悉思朕之過失,及知見思之所不及白以告朕。及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以匡朕之不逮。因各飭其任職,務省繇費以便民。朕既不能遠德,故憪然念外人之有非,是以設備未息。今縱不能罷邊屯戍,而又飭兵厚衛其罷衛將軍軍。太僕見馬遺財足,餘皆以給傳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