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唐書》

後晉 劉昫等 紀事
(唐高宗乾封二年)夏四月丙辰,有彗星見於畢、昴之間。乙丑,上避正殿,減膳,詔內外羣官各上封事,極言過失。於是羣臣上言:「星雖孛而光芒小,此非國眚,不足上勞聖慮,請禦正殿,復常饌。」帝曰:「朕獲奉宗廟,撫臨億兆,讁見於天,誡朕之不德也,當責躬修德以禳之。」羣臣復進曰:「星孛於東北,此高麗將滅之徵。」帝曰:「高麗百姓,即朕之百姓也。既爲萬國之主,豈可推過於小蕃」竟不從所請。乙亥,彗星滅。辛巳,西臺侍郎楊武卒。 又(唐高宗上元二年十月)壬午星孛於角、亢之南長五尺。 又(唐高宗上元三年)秋七月,彗起東井,指北河、漸東北,長三丈,掃中台,指文昌宮,五十八日方滅。 又(唐高宗永隆二年)九月丙申彗星見於天市長五尺。 又(唐高宗永淳二年三月)丙午,彗見五車北,二十五日而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