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

脫脫等 論説
凡五星之行,古法周天之數,如歲星謂十二年一周天,乃約數耳。晉灼謂太歲在四仲則行三宿,在四孟、四季則行二宿,故十二年而行周二十八宿。其説亦非。夫二十八宿,度有廣狹,而歲星之行自有盈縮,豈得以十二年一周無差忒乎?唐一行始言歲星自商、周迄春秋季年,率百二十餘年而超一次,因以爲常。以春秋亂世則其行速,時平則其行遲,其説尤迂。既乃爲後率前率之術以求之,則其説自悖矣。今紹興曆法,歲星每年行一百四十五分,是每年行一次之外有餘一分,積一百四十四年剩一次矣。然則先儒之説,安可信乎?餘四星之行,固無逆順,中間亦豈無差忒?一行不復詳言,蓋亦知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