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星至小可見辯
夫土、木二星大地二十餘倍,火星半倍。其明隱大小繇天之遠近,其可見固也。即金星小地三十六倍,以地對空地球九萬裡算之,亦庶幾大三千里,其天處水月之上,可見亦固也。獨水星小地萬餘倍計其大不及十裡所處又在月天之上,宜永無可見之理。然有時而見,其故安在?曰:金水二星附日而行,其見都不經天。若水星之見必平望于高春桑榆間,切地上浮游之氣,既可影小爲大,如帶眼鏡看字。又可影遠爲近,如著錢于盂水中。又水星有本天,有附輪之天,其輪又頗大,蓋不大則不能或在目前、或在日後也。附輪而行,有遠地之輪弦,又有近地之輪弦,而其本天之心又不對地心以不對運既有遠地心之處,又有近地心之處。故水星之有時可見也,以平望切浮游之氣,影之使大,又其所循之輪弦既與地切,而本天之行動又與地近。備此三端,所以可見。
星大於地以視界合儀測定其當然。然理尚難測,每見燈懸遠地,連籠視爲一體,則近星之天體透亮,從下視之,並爲星體矣。如遠燈之光體大不踰寸,乃望之則盈尺者豈非籠□所瑛,遊氣所影口此尚當細思。
《格致草》
明 熊明遇 論説
《格致草》 熊明遇 明 明 A3七曜總部 論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