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元占經》

瞿曇悉達 綜述
辰星占主一 郗萌曰:辰星七名:小武星,天免安調,細爽星能星,鈎星。《荊州》曰辰星一曰勾星,一曰鼎星,一曰小霜,一曰音黃,一曰歲鹹,一曰。龍。 《天官星占》曰:辰星,北方之位,黑帝之子,宰相之象,一名安調,一名細極,一名能星,一名鈎星,一名伺辰。主德常,行四仲。 《鴻範五行傳》曰:辰星者,北方水之精也,於五常爲智,槌檑貪道,於五事爲聽,不或是非。智虧聽失,逆冬令,則辰星爲變怪,爲水災,爲四時不和。 班固《天文志》曰:逆冬令,傷水氣,則罰見辰星。 《淮南子》曰:北方,水也,其帝顓頊,其佐玄冥,執權而治冬。其神爲辰星,其獸玄冥,其音羽;其日壬癸。 《荊州》曰:色太陰之精,黑帝之子,立東主北維,其國燕趙,於日壬癸,其位卿相。又曰:人君之象,天子執政,主刑,刑失者罰出辰星之易是也。 《合誠圖》曰:星主正常。 《巫鹹》曰:辰星主調和陰陽,節四時,効其萬物。辰星修順之則嘉逆之則怒。 班固《天文志》曰:辰星,殺伐之氣,鬥之象也。 《五行志》曰:辰星爲蠻夷。 《荊州》曰:辰星主內謀,天下有急,一時憂出。辰星主刑罰,王者殺無辜,好暴逆,簡宗廟,重徭役,逆天時,則辰星伏而不効。主恩寬,赦有罪,輕薄稅歛,賑貧窮,調陰陽四時,則星効於四重,天下和平,災害不生。 《荊州》曰:辰星主刑獄,法官及遷尉,人君宰相失治,重刑罰,改法令,役無辜,戮不辜,棄正法,貨賂上流,則辰星不効度,失時節,法官憂。 《荊州》曰:有畢於野,辰星爲偏將之相;無畢於野,辰星爲刑事之象。又辰星主燕、趙、代以北,宰相之象。 《石氏》曰:讚辰星,効四時,和陰陽。 辰星行度二 《鴻範五行傳》曰:辰星以上元甲子歲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夜半甲子時,與日月五星俱起牽牛前五度,右行迅疾,常與日月相傾,見於四仲,以正四時;歲一周天。按曆法辰星夕見西方三十日而伏,二十二日而晨見東方而伏,伏入三十三日一千五百四十分日之一千一百七十八奇六十六,復夕見西方如初。一終億一百一十五日一千一百七十八奇六十六。星行度數亦如之。是七十也年而二百四十九終也。星平行日一度,一年周天。舊説皆雲辰星効四仲,以爲謬矣。丞相之象,一歲一周,出以四仲,天下和平;不出四仲,災變生,人民大飢,穀不榮陰陽錯亂國家傾冬溫夏寒災害傷人。 《洛書》曰:春分二日,辰星在奎,晨見東方,十八日而晨入東方。夏至二日,辰星在井,晨見東方,十八日而晨入東方。秋分二日,辰星在〔氐〕,昏出丙方,十九日昏入西方。冬至二日,辰星在女,昏出西方十九日而昏入西方。 《春秋緯》曰:辰星出四仲爲初紀,春分夕出,夏至夕出,秋分夕出,冬至晨出,其初常自辰戌入醜未。 《淮南子》曰:辰星正四時,常以二月春分効奎婁,効,見也。以五月夏至効東井、輿鬼,以八月秋分効角、亢,以十一月冬至効鬥、牛,出以辰戌,入以醜未,出三旬而復入,晨候之東方,夕候之西方。 《石氏》曰:辰星仲春春分暮出奎、胃東五舍爲齊。仲夏夏至,暮出東井、輿鬼、柳東七舍爲楚。仲秋秋分,暮出角、亢、氐、房庾四舍爲漢中。仲冬冬至,晨出東方輿尾箕斗牛俱出西方爲中國。 《甘氏》曰:辰星乃正四時,春分効婁,夏至効輿鬼,秋分効亢,冬至効牽牛。其出東方也,行星四舍,爲日四十八日,退速二十日而反入于東方。其夕西方也,行星四十八日,其進也,二十日而反入於西方。 《皇甫謐年曆》曰:辰星春分立卯之月,夕効於奎婁;宋均常以三月春分見婁。夏至立午之月,夕効於東井;秋分立酉之月,夕効於角亢。宋均曰:見日角亢。冬至立子之月,晨効於鬥牛。出以辰戌;入以醜未。宋均曰:二旬入,晨候之東,夕候之西。其星將出,必先陰風,辰之情也。 《巫鹹》曰:辰星出四仲,以正四時,出孟,天下大亂更三。 班固《天文志》曰:漢時,辰星出四孟,後二年,漢成晉也。又曰,出西季,彗星出,有敗國。一曰:諸侯不及命。 《尚書緯》曰:文政失於冬,辰星不効其節。 《孝經授神契》曰:辰星出仲,得和柔。 《巫鹹》曰:辰星出,常不見高海,且有聚卒。辰星受制則閉門閣,無道客,斷罰殺當罪,節關梁,楚水泛。 郗萌曰:太白不出,辰星獨出,西方兵起不戰。辰星入兵罷。 《荊州》曰:太白不出,辰星獨出東方,天下有兵罷無兵有得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