熒惑
火星,南方,熒惑,司夏令而視禮。
《宋志》曰熒惑者朱雀之精,南方,夏,火五常曰禮五事曰視。且審禮之道必在審於視聽,不法皆自熒惑變生,聖人因而名之,故曰熒惑也。
丙丁、吳楚爲配,爲邦。
丙丁配之,分在吳越楚。
執法、鴻臚爲官,爲職。
於官主執法,大鴻臚司馬司空。
象離明,而廟在心宿明堂。
於《卦》曰離,且物之常動而不靜者,火也。心爲明堂,則其廟也。
主糾察,而政在燔燒積穢。
一曰罰星主糾察。又曰火,主明察,燔燒積穢,蕩除異與氣。
遂賢良則無變,出囚繫則順軌。
當夏時,人君修熒惑之政,則君臣父子咸得其序,不失禮節。命相,贊俊傑,遂賢良,舉長大,行爵出祿,必當其位。梃重囚,出輕繫,則熒惑順軌而無變。
伏見於二十度之內外。
去日二十度外晨見,去日二十度內夕伏。
周天於二十月之表裏。
熒惑約二十月餘一周天。
積七百七十九日之九十一分,行四百一十四度之六十六矣。
熒惑之行,始與日同度,曰合伏。經六十九日,行四十九度,去日二十度外晨見。行東方而順,順二百七十八日半,行一百六十六度五十五分而留,留十三日而退,經行二十八日九十六分,退行八度二十一分,乃與日對。其前爲前變,其後爲後變。又二十八日九十六分,退行八度二十一分而留,留一十三日而順,順二百七十八日半,行一百六十六度五十五分,去日二十五度內乃夕伏於西方,經六十九日,行四十九度,復與日軌同度。積七百七十九日九十一分,爲伏見一終之數,計行四百一十四度六十六分,曰距合。周而復始,看天者宜詳之。
若盈縮失位,爲妖、爲童兒歌謡嬉戲。
失位,則下降爲童兒歌謡嬉戲。
在夏,比心宿大星。
在夏曰旺,色比心宿大星,而有精神。仲夏之時有芒角,如其色,則天下和平。
逆行,則夏政乃失。
《景祐占》曰:政失於夏,熒惑逆行。
《天文精義賦》
元 嶽熙載 綜述
《天文精義賦》 嶽熙載 元 元 A3七曜總部 綜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