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文精義補注》

李泰 綜述
太白 太白,秋,金,西方,言,義。 原註雲:太白者,白虎之精,西方秋金,五常曰義五事曰言其位當酉當少陰用事之際,萬物成象之秋,宰主生成故爲之將,太白者大將軍之麾,白者金精之色,觀象察法,因以爲其名。 補註:《玉曆通政經》雲:太白金星應於秋令主言主義司於刑殺。以其光芒盛餘餘星,故名曰太白。 於日爲庚爲辛,於卦曰乾曰兌。 原註:《宋志》曰:庚辛配之,於卦曰乾兌。 補註曰:庚辛,西方,金也,乾卦西北,兌卦正西,亦金也。 亢爲疏廟,爲廟。 原註雲:亢爲疏廟,則其廟也。 補註《玉曆通政經》雲:亢宿爲疏廟,太白廟也,疏者外。 分主秦蜀之地。 原註雲:分主秦蜀。 補註曰:分野,太白主秦蜀,今陝西屬地,謂秦;今四川成都,蜀也。 主刑戮之殺罰,有斷割之威勢。 補註《玉曆通政經》雲:金星主於刑殺,一名威星。義虧言失,送秋令,傷金氣,罰見太白,故有斷割之威勢。 法大臣上公之官,效司馬將軍之位。 原註雲:於官,主將軍大司馬,主大臣,其號上公。 補註:《玉曆通政經》雲太白主上公,爲大司馬大司冠皆司兵刑之職也。《祥異賦》雲:太白主占之素,宰主生成,故爲將。 《宋志》曰:太白者,大將軍之麾,白者金之色也。凡國家動衆以興兵,必先占太白之進退。 原註雲:用兵先占太白,太白,進退以候兵,高卑、遲速、靜躁、見伏用兵,皆象之吉。行得其時,色白而大,光潤無錯逆,則其下兵強,可以攻守他人。圖大黃而潤,可以爲好事。又曰,人君當秋之時,順金之政,鍊慮審於法度,施教精於甲兵,即太白伏見以時,進退合度,不然則金氣失性,冶鑄不成。太白爲之變常,伏見以之錯舍。 補註:《西漢.天文志》曰:太白,兵象也,出而高,用兵深吉淺凶。行疾用兵疾吉遲凶。行遲用兵遲吉疾凶。有角故戰吉不敢戰則凶。擊角。所指吉,逆之凶。出則、,兵出入,則兵入象之吉,反之凶。 命將帥,選兵士,詰誅暴慢;修法制,繕囹圄,斷決小罪。 原註雲:當秋之時,人君當順少陰,以行德令,乃命將帥選士勵兵,簡練俊傑,專任有功,以伐不義,詰誅暴慢,以明好惡,順彼遠方,修法制,繕囹圄,具桎梏,斷薄刑,決小罪,其分失殺失政,則太白失經行經天。 補註《禮記.月令》雲:簡練者,簡擇而練之也。專任有功,謂大將。有已試之功,召使之專主其事也。詰者問其罪,誅者戮其人,殘下謂之暴,慢上謂之慢,好惡明,則遠方順服。又曰:令雲立秋,命有司,循法制,繕囹圄,具桎梏.禁止奸慎罪邪務搏執命理瞻傷察創視折審斷決獄訟必端平戮有罪嚴斷刑。註雲:繕者,治也。奸在人心,故當有以禁止之;邪見於行,故慎以罪之務音事也。搏者戮也,執者拘也,理者治獄官也,傷者損皮膚,創者損血肉,折者損筋骨,嚴者謹重之,意非峻急之謂也。 伏見於九度其間。 原註雲:去日九度外,夕見西方;去日九度內,乃夕伏;去日九度外,晨見東方,去日九度內,乃晨伏。 補註曰:伏則近日見;遠日,太白或見或伏,在近日遠日九度之內外。 周天於一載之際。 原註雲:太白一歲一周。 補註曰:太白隨太陽,一年行一周天。 積五百八十五日九十分爲率,終行五百八十三度九十分爲變例。 原註雲:星之行,始與日同度,曰合伏。經三十八日半,行四十九度半,去日十一度外,夕見於西方,爲夕順;經二百二十九日半,行二百五十二度,爲夕留;留八日爲夕退;經十日九十五分,退行五度五十五分,去日九度內,乃夕伏;經五日,退行四度,復與日同度,爲再合;其前爲前變,其後爲後變;又五日,退行四度,去日九度外,則晨見於東方,爲晨退;經十九日十五分,退行五度五十五分,乃晨留;留八日,乃晨順;經二百二十九日半,行二百五十二度,去日九度內,乃晨休經三十八日半行四十九度復與日軌同度。積五百八十三日九十分計五百八十三度九十分名之距合周而復始。 補註曰: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一年三百六十五日,國敗秋金屬義,故曰逆秋今而虧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