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宮占災攘之法第三
歲星者,東方蒼帝之子。十二年一周天。所行至人命星,春至人命星,大吉,合加官祿得財物。夏至人命星,合生好男女。秋至人命星,其人多病及折傷。冬至人命星,得財則大吉。四季至人命星,其人合有虛消息及口舌起。若至人命星起災者,當畫一神形,形如人,人身龍頭。若天衣,隨四季色,當項帶之。若過其命宿棄於丘井中大吉。
又歲星東方木之精,一名攝提。徑一百里,其色青。而光明所在有福,與太白合宿有喪。其行十三年一周天強三百九十九日一伏見。初晨見東方,六日行一度,一百一十四日,順行十九度,乃留而不行二十七日,遂逆行,七日半退一度,八十二日半退十一度,則又留二十七日,復順行,一百一十四日行十九度而夕見伏於西方,伏經三十二日又晨見如初。八十三年凡七十六終而七周天也。
又木,其神如老人,著青衣,帶豬冠,容貌儼然。宜持普賢真言轉《法華經》及《維摩經》,共八卷或八十卷。宜燒沈香及宜著章服宜帶珠玉銀。不宜殺生及食豬肉,不宜入神廟及弔死問病。好食香美菓子生薑,令人強者弱弱者強者,宜坐白氈帶華珠玉。
《七曜攘災訣》
唐 金俱吒 綜述
《七曜攘災訣》 金俱吒 唐 唐 A3七曜總部 綜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