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五代史》

薛居正等 綜述
日食 梁太祖乾化元年正月丙戌朔,日有蝕之。時言事諸臣多引漢高祖末年日蝕於歲首,太祖甚惡之,於是素服避正殿,百官各守本司。是日,有司奏:「雲初陰晦事同不蝕。」百僚奉表稱賀。【略】 唐莊宗同光三年四月癸亥朔時有司奏:「日蝕在卯,主歲大旱。」【略】 三年二月丁醜朔,日食。其日陰雲不見,百官稱賀。 長興元年六月癸巳朔,日食。其日陰冥不見,至夕大雨。 二年十一月甲申朔,先是司天奏「朔日合蝕二分,伏緣所蝕微少,太陽光影相鑠伏恐不辨虧闕請其日不入閤百官守司。」從之。 晉高祖天福二年正月乙卯,先是,司天奏:「正月二日,太陽虧蝕,宜避正殿,開諸營門,蓋藏兵器,半月不宜用軍。」是日太陽虧,十分內食三分,在尾宿十七度。日出東方,以帶蝕三分,漸生,至卯時復滿。 三年正月戊申朔,司天先奏,其日日蝕。至是日不蝕,內外稱賀。 四年七月庚子朔,時中書門下奏:「謹按舊禮:日有變,天子素服避正殿,太史以所司救日於社,陳五兵、五鼓、五麾,東戟西矛,南弩北楯,中央置鼓,服從其位,百職廢務,素服守司,重列於庭,每等異位,向日而立,明復而止。今所司法物,鹹不能具,去歲正旦日蝕,唯謹藏兵仗,皇帝避正殿素食,百官守司。今且欲依近禮施行。」從之。 七年四月甲寅朔,是日百官守司,太陽不蝕,上表稱賀。【略】 月食 梁太祖開平四年十二月十四日夜,先是,司天奏:「是日月食,不宜用兵。」時王景仁方總大軍北伐,追之不及。至五年正月二日,果爲後唐莊宗大敗於柏鄉。【略】 五星淩犯 乾化二年五月壬戌,熒惑犯心大星,去心四度,順行。占曰:「心爲帝王之星。」其年六月五日,帝崩。 唐莊宗同光二年八月戊子,熒惑犯星。 三年三月丙申熒惑犯上相。四月甲申熒惑犯左執法。六月丙寅歲犯右執法。九月己亥,熒惑在江東犯第一星。 明宗天成元年八月癸卯,太白犯心大星。辛亥,熒惑犯上將。九月庚午,熒惑犯右執法。己卯,熒惑犯左執法。十月戊子,熒惑犯上相。十二月,熒惑犯氐。 二年正月甲戌,熒惑、歲相犯。二月辛卯,熒惑犯鍵閉。三月,熒惑犯上相。六月辛醜,熒惑犯房。九月壬子,歲犯房。【略】 流星 周顯德元年正月庚寅,子夜後,東北有大星墜,有聲如雷,牛馬震駭,六街鼓人方寐而驚,以爲曉鼓,乃齊伐鼓以應之,至曙方知之。三月,高平之役,戰之前夕,有大流星如日,流行數丈,墜於賊營之所。 雲氣 梁開平二年三月丁醜夜,月有蒼白暈,又有白氣如人形十餘,皆東向,出於暈內。九月乙酉,平旦,西方有氣如人形甚衆,皆若俯伏之狀,經刻乃散。 唐同光二年,日有背氣,凡十二。 三年九月丁未夜,遍天陰雲,北方有聲如雷,四面雞雉皆雊,俗謂之「天狗落」。是歲,日有背氣,凡十三。是月,司天監奏:「自七月三日陰雲大雨,至九月十八日後方晴,三辰行度災祥,數日不見。」閏十二月庚午,日有黑氣,似日,交相錯磨,測在室十度。 天成二年十二月壬辰,西南有赤氣,如火燄燄,約二千里。占者雲:「不出二年,其下當有大兵。」 長興三年六月,司天監奏:「自月初至月終,每夜陰雲蔽天,不辨星月。」 應順元年四月九日白虹貫日是時閔帝遇害。 晉天福初,高祖將建義於太原,日傍多有五色雲,如蓮芰之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