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天之説尚矣,《易》曰「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又曰「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自古有國家者,未有不致謹於斯者也。是故堯命羲、和曆象日月星辰舜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天文於是有測驗之器焉。然古之爲其法者三家:曰周髀,曰宣夜,曰渾天。周髀、宣夜先絶,而渾天之學至秦亦無傳,漢洛下閎始得其術,作渾儀以測天。厥後歷世遞相沿襲,其有得有失,則由乎其人智術之淺深,未易遽數也。
宋自靖康之亂,儀象之器盡歸于金。元興,定鼎于燕,其初襲用金舊,而規環不協,難復施用。於是太史郭守敬者,出其所創簡儀、仰儀及諸儀表,皆臻於精妙,卓見絶識,蓋有古人所未及者。其説以謂:昔人以管窺天宿度餘分約爲太半少,未得其的。乃用二線推測,於餘分纖微皆有可考。而又當時四海測景之所凡二十有七,東極高麗,西至滇池,南踰朱崖,北盡鐵勒,是亦古人之所未及爲者也。自是八十年間,司天之官遵而用之,靡有差忒。而凡日月薄食、五緯淩犯、彗孛飛流、暈珥虹霓、精祲雲氣等事,其係於天文占候者,具有簡冊存焉。
若昔司馬遷作《天官書》班固、範曄作《天文志》其於星辰名號、分野次舍、推步候驗之際詳矣。及晉、隋二《志》實唐李淳風撰於夫二十八宿之躔度,二曜五緯之次舍,時日災祥之應,分野休咎之別,號極詳備,後有作者,無以尚之矣。是以歐陽脩志《唐書.天文》,先述法象之具,次紀日月食、五星淩犯及星變之異;而凡前史所已載者,皆略不復道。而近代史官志《宋.天文》者,則首載儀象諸篇;志《金.天文》者,則唯録日月五星之變。誠以璣衡之制載於《書》,日星、風雨、霜雹、雷霆之災異載於《春秋》,慎而書之非史氏之法當然固所以求合於聖人之經者也。今故據其事例,作《元.天文志》。
《元史》
明 宋濂等 綜述
《元史》 宋濂等 明 明 C1天人感應部 綜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