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唐書》

後晉 劉晌等 綜述
舊儀:太史局隸秘書省,掌視天文曆象。則天朝,術士尚獻輔精於曆算召拜太史令。獻輔辭曰:「臣山野之人,性靈散率,不能屈事官長。」天后惜其才,久視元年五月十九日,敕太史局不隸秘書省,自爲職局,仍改爲渾天監。至七月六日,又改爲渾儀監。長安二年八月,獻輔卒復爲太史局隸秘書省,緣進所置官員並廢。景龍二年六月,改爲太史監,不隸秘書省。景雲元年七月,復爲太史局,隸秘書省。八月,又改爲太史監。十一月,又改爲太史局。二年閏九月,改爲渾儀監。開元二年二月,改爲太史監。十五年正月,改爲太史局,隸秘書省。天寶元年,又改爲太史監。 乾元元年三月改太史監爲司天臺於永寧坊張守珪故宅置。敕曰:「建邦設都,必稽玄象;分列曹局,皆應物宜。靈臺三星,主觀察雲物;天文正位,在太微西南。今興慶宮,上帝廷也,考符之所,合置靈臺。宜令所司量事修理。」舊臺在秘書省之南。仍置五官正五人。司天臺內別置一院,曰通玄院。應有術藝之士徵辟至京于崇玄院安置。其官員:大監一員正三品。少監二人正四品。丞三人,正六品。主簿三人,主事二人,五官正五人,五官副正五人,靈臺郞一人,五官保章正五人,五宮挈壺正五人,五官司曆五人,五官司辰十五人,觀生、曆生七百二十六人。凡官員六十六人。寶應元年,司天少監瞿曇譔奏曰:「司天丞請減兩員,主簿減兩員,主事減一員,保章正減三員,挈壺正減三員,監候減兩員,司辰減七員,五陵司長減五員。」從之。 天寶十三載三月十四日,敕太史監官除朔望朝外非別有公事,一切不須入朝,及充保識,仍不在點檢之限。 開成五年十二月,敕:「司天臺占候災祥,理宜秘密。如聞近日監司官吏及所由等,多與朝官並雜色人交遊,既乖慎守,須明制約。自今已後,監司官吏不得更與朝官及諸色人等交通往來,委禦史臺察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