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元九年,《麟德曆》署日蝕比不效,詔僧一行作新曆,推大衍數立術以應之,較經史所書氣朔、日名、宿度可考者皆合。十五年草成而一行卒,詔特進張説與曆官陳玄景等次爲《曆術》七篇、《略例》一篇、《曆議》十篇玄宗顧訪者則稱制旨。明年説表上之起十七年頒於有司。時善算瞿曇譔者怨不得預改曆事,二十一年與玄景奏:「《太衍》寫《九執曆》,其術未盡。」太子右司禦率南宮説亦非之”詔侍御史李麟、太史令桓執圭較靈臺候簿,《大衍》十得七、八,《麟德》纔三、四,《九執》一、二焉。乃罪説等,而是否決。
《新唐書》
宋 歐陽修、宋祁 紀事
《新唐書》 歐陽修、宋祁 宋 宋 C2天學家總部 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