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林集.外制》

吳泳 綜述
鄒淮授挈壺正制 敕:某挈壺之職,詠於《詩》,載於《周官》,由來尚矣。爾乞職清臺,洞曉,乾象,且能會萃歷代災祥之占爲一書。用是遷汝壺正,其共乃事。使朝廷無「東方未明」之刺,則惟汝嘉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