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天福四年八月,司天監馬重績奏曰:「臣聞爲國者,正一氣之元,宣萬邦之命,爰資曆象,以立章程。《長慶宣明》,雖氣朔不渝即星躔罕驗;《景福崇玄》,縱五麗甚正,而年差一日。今以《宣明》氣朔,《崇玄》星緯,二曆相參,方得符合。況自古諸曆,皆以天正十一月爲歲首,循太古甲子爲上元,積歲彌多差闊之甚。臣改法定元,創爲新曆一部二十一卷,七章上下經二卷、算草八卷、立成十二卷,取天寶十四載乙未立爲上元,以雨水正月中氣爲氣首,其所撰新曆,謹詣閤門上進。」遂命司天少監趙仁錡、張文皓,秋官正徐皓,天文參謀趙延義、杜崇龜等,以新曆與《宣明》、《崇玄》考覈得失。敕:「賜號《調元曆》,仍命翰林學士承旨和凝撰序。」
周顯德三年八月端明殿學士、左散騎常侍、權知開封府事王樸奏曰:
臣聞聖人之作也,在乎知天人之變者也。人情之動則可以言知之,天道之動則當以數知之。數之爲用也,聖人以之觀天道焉。歲月日時由斯而成,陰陽寒暑由斯而節,四方之政由斯而行。夫爲國家者,履端立極必體其元,布政考績必因其歲,禮動樂舉必正其朔,三農百工必授其時,五刑九伐必順其氣,庶務有爲必從其日月,六籍宗之爲大典,百王執之爲要道。是以聖人受命,必治曆數,故得五紀有常度,庶徵有常應,正朔行之於天下也。
自唐而下,凡歷數朝,亂日失天,垂將百載,天之曆數,汨陳而已。今陛下順攷古道寅畏上天,諮詢庶官,振舉墜典。以臣薄游曲藝,嘗涉舊史,遂降述作之命,俾究迎推之要,雖非能者,敢不奉詔。是以包萬象以立法,齊七政以立元,測圭箭以候氣,審朓朒以定朔,明九道以步月校遲疾以推星考黃道之斜正辨天勢之升降,而交蝕詳焉。
夫立天之道,曰陰與陽,陰陽各有數,合則化成矣。陽之策三十六,陰之策二十四,奇偶相命兩陽三陰同得七十二同則陰陽之數合。七十二者,化成之數也,化成則謂之五行之數。五之得朞之數,過者謂之氣盈,不及謂之朔虛。至於應變分用,無所不通,所謂包萬象矣。故以七十二爲經法,經者常也,常用之法也。百者數之節也,隨法進退,不失舊位,故謂之通法。
以通法進經法,得七千二百,謂之統法。自元入經,先用此法,統曆之諸法也。以通法進統法,得七十二萬,氣朔之下,收分必盡,謂之全率。以通法進全率得七千二百萬謂之大率而元紀生焉。元者歲月日時皆甲子日月五星合在子正之宿當盈縮先後之中,所謂七政齊矣。
古之植圭於陽城者,以其近洛故也,蓋尚慊,其中乃在洛之東偏。開元十二年,遣使天下候影,南距林邑國,北距橫野軍,中得浚儀之嶽臺,應南北弦,居地之中。皇家建國,定都於梁,令樹圭置箭,測嶽臺晷漏,以爲中數。晷漏正則日之所至、氣之所應得之矣。
日月皆有盈縮,日盈月縮,則後中而朔,月盈日縮,則先中而朔。自古朓朒之法,率皆平行之數,入曆既有前次,而又衰稍不倫。皇極舊術,則迂迴而難用,降及諸曆,則疎遠而多失。今以月離朓朒;隨曆校定,日躔朓朒,臨用加減,所得者入離定日也。一日之中分爲九限逐限損益衰稍有倫朓朒之法,可謂審矣。
赤道者,天之紘帶也,其勢圓而平,紀宿度之常數焉。黃道者,日軌也,其半在赤道內,半在赤道外,去極遠二十四度,當與赤道近則其勢斜,當與赤道遠則其勢直,當斜則日行宜遲,當直則日行宜速,故二分前後加其度,二至前後減其度。
九道者,月軌也,其半在黃道內,半在黃道外,去極遠六度。出黃道謂之正交,入黃道謂之中交。若正交在秋分之宿,中交在春分之宿,則比黃道益斜。若正交在春分之宿,中交在秋分之宿,則比黃道反直。若正交、中交在二至之宿,則其勢差斜,故校去二至二分遠近,以考斜正,乃得加減之數。自古雖有九道之説,蓋亦知而未詳,空有祖述之文,全無推步之用。今以黃道一周分爲八節,一節之中分爲九道,盡七十二道而復,使日月二軌無所隱其斜正之勢焉。九道之法,可謂明矣。
星之行也,近日而疾,遠日而遲,去日極遠,勢盡而留。自古諸曆,分段失實,隆降無準,今日行分尚多,次日便留。自留而退,惟用平行,仍以入段行度爲入曆之數,皆非本理,遂至乖戾。今校定逐日行分,積逐日行分以爲變段,於是自疾而漸遲,勢盡而留。自留而行,亦積微而後多。別立諸段變曆,以推變差,俾諸段變差際會相合,星之遲疾可得而知之矣。
自古相傳,皆謂去交十五度以下,則日月有蝕,殊不知日月之相掩,與闇虛之所射,其理有異焉。今以日月徑度之大小,校去交之遠近,以黃道之斜正,天勢之升降;度仰視旁視之分數,則交虧得其實矣。
乃以一篇步日,一篇步月,一篇步星,以卦候沒滅爲之下篇,都四篇,合爲曆經一卷曆十一卷草三卷《顯德三年七政細行曆》一卷。
臣檢討先代圖籍,今古曆書,皆無蝕神首尾之文,蓋天竺胡僧之妖説也。近自司天卜祝小術,不能舉其大體,遂爲等接之法。蓋從假用以求徑捷,於是乎交有逆行之數。後學者不能詳知,便言曆有九曜,以爲注曆之常式,今並削而去之。
昔在唐堯,欽若昊天,陛下親降聖謨考曆象日月星辰,唐堯之道也。其曆謹以《顯德欽天》爲名。天道玄遠,非微臣之所盡知,但竭兩端以奉明詔,疎略乖謬,甘俟罪戾。
世宗覽之,親爲製序,仍付司天監行用,以來年正旦爲始,自前諸曆並廢。
渾天儀
後唐清泰三年十一月,遣司天少監趙仁錡往汴州取渾天儀。先是,梁朝曾遣自汴梁,久在汴州,故司天監胡果奏取,竟以舊渾天儀損折,不能施用。
《五代會要》
宋 王溥 紀事
《五代會要》 王溥 宋 宋 C2天學家總部 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