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
賈俊
賈俊,可汗州刺史也。聖宗統和十二年,進新術。先是,晉天福中,馬重績奏上乙未元術。大同元年,太宗自晉汴京收伎術儀象,遷於中京,遼始有術。穆宗十一年,司天王白、李正等進術,蓋乙未術也。至是以俊所進,號大明術,行之。《遼史.象志》。
又金
楊級
楊級,司天官也。天會五年,造大明術。其法上元甲子距天會五年丁未,積三億八千三百七十六萬八千五百三,日法五千二百三十。其所本不能詳究,或曰因宋紀元術而增損之也。十五年春正月朔,頒行之。《金史.曆志》、《元史.曆志》。
論曰:級術日法與趙知微術同,惟積年不同,蓋唐宋算造家積年例不得過一億已上,級術積年三億已上,不合術格,故知微重修,改爲八千餘萬也。李尚之曰:「以演譔之法推之,其歲實、朔實亦與知微術同也。」
趙知微
趙知微,官司天監。先是,正隆戊寅三月辛西朔,司天言日當食而不食:大定癸巳五月壬辰朔,日食,甲午十一月甲申朔,日食,加時皆先天;丁酉九月丁酉朔,食,乃後天由是占候漸差,乃命知微重修大明術。十一年術成。時翰林應奉耶律履亦造乙未術。二十一年十一月望,太陰虧食,遂命尚書省委禮部員外郎任忠傑與司天曆官驗所食時刻分秒,比校知微、履及見行術之親疎,以知微術爲親,遂用之。其法上元甲子距大定庚子,八千八百六十三萬九千六百五十六年日法五千二百三十分歲實一百九十一萬二百二十四分朔實一十五萬四千四百四十五分。《金史.曆志》。
論曰:知微術法並同紀元蓋猶五紀正光之於麟德、大衍也。
耶律履
耶律履,一作移刺履,字履道,遼東丹王突欲七世孫也。陰補爲承奉班祗候,累官禮部尚書兼翰林直學士,賜進士及第,拜參知政事,進尚書右丞。明昌二年六月卒,年六十一,是日履所生也。先是,舊大明術舛誤,履上乙未術,以金受命乙未也。其法上元乙未距大定庚子,積四千四十五萬三千二十年,日法二萬六百九十,未行用。《金史》本傳、《曆志》、《元史曆志》。
論曰:乙未術數殘闕。李尚之鋭曰:「以演譔之法推之,當以七百五十五萬六千八百八十爲歲實,七千六萬七千五百八十八爲朔實也。」
張行簡
張行簡,字敬甫,莒州日照縣人也。大定十九年進士,累官至翰林學士承旨,禮部尚書兼侍講,同修國史,卒贈銀青榮祿大夫,謚文正。明昌間提點司天臺,嘗製蓮花星丸二漏以進。泰和六年,秘書監進太一新術,詔行簡校之。初,金既取汴,輦致宋渾天儀于燕,但自汴至燕相去千餘裡地勢高下不同望筒中取極星稍差,移下四度纔得窺之。後貞祐南渡,以艱於輦載,遂委而去,遷於汴者,惟行簡所製二漏而已。《金史》本傳、《曆志》。
劉道用
劉道用,司天臺官也。明昌間,改進新術,詔學士院更定術名。張行簡奏俟月食無差,然後賜名。詔翰林侍講學士黨懷英等覆校。懷英等校定道用新術:明昌三年不置閏,即以閏月爲三月;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金、木星俱在危十三度,道用術在十三日,差一日:三年四月十六日夜,月食時刻不同。不可用,罷去。《金史.張行簡傳》。
楊雲翼
楊雲翼,字之美,其先贊皇檀山人也,家於平定之樂平縣,登明昌五年進士第一。大安元年,翰林承旨張行簡薦其術數,授提點司天臺,兼翰林修譔。哀宗即位,官禮部尚書兼侍讀。正大五年卒,年五十有九,謚文獻。司天有乙太一新術上進者,尚書省檄雲翼參訂,摘其不合者二十餘條,術家稱爲。所著《五星聚井辨》一篇、《縣象賦》一篇、《句股機要象數雜説》等,藏於家。《金史》本傳。
《疇人傳》
清 阮元 傳記
《疇人傳》 阮元 清 清 C2天學家總部 傳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