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經天文編》

王應麟 總論
易氏曰:「三代不推曆而曆未嘗不正。以曆起於律,而每月足以候其氣也。昔黃帝得嶰谷之管,而神瞽爲之制十二律,以此候十二月之氣,無非天地之中氣,以此調十二月之聲,無非天地之和聲,是謂十有二風之占。【略】《左氏》載師曠歌北風又歌南風,而知晉楚之勝負,妖祥之應可決於此,即治曆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