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氏易傳》

楊簡 分論 太初曆
漢興,張蒼言顓帝曆,此於六曆疎闊最爲微近,遂用其曆,以九百四十分爲日法,以四百九十九爲朔餘。武帝時,以顓帝曆後天,造《太初曆》,以八十一分爲日法,以四十三爲朔餘,而後天有甚於顓帝曆,後爲《四分曆》,後亦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