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曆《三統》《四分》皆四分之一餘分太強。劉洪始覺冬至後天,乃減歲餘,更以五百八十九爲紀法,百四十五爲鬥分考冬至日日在鬥二十二度;又創制日行遲速,兼考月行,陰陽交錯於黃道表裏,日行黃道,於赤道宿度復進有退,作《乾象曆》。鄭玄受其法,加以註釋;司馬彪因之,以繼班史,雲詳其術。《乾象》演紀上元己醜以來,至建安十一年積七千三百七十八年,得丙戌歲;以五百八十九年爲紀法,乃三十一章之年也。計二百六十一年差一日,一紀差二日二十五刻有奇,以減一紀五百八十九年,所積四分度之一之日一百四十七日二十五刻餘。一百四十五日爲鬥分,以紀法乘三百六十五日,得二十一萬四千九百八十五日,加鬥分一百四十五日,共得二十一萬五千一百三十日,爲周天。以紀法而一,得三百六十五日二十四刻六十一分八十秒,爲歲實。以紀月七千二百八十五歸周天,得二十九日五十三刻五分四十秒,爲朔實。以周日法五千九百六十九,除曆周天一十六萬四千四百六十六,得二十七日五十五刻三十三分五十九秒,爲轉終。以日周七千八百七十四歸周天,得二十七日三十二刻一十五分六十四秒,爲交終。交終較《授時》多十刻九十分,計十年多十四日,距交既遠,以課虧蝕,不效矣。《乾象》木星週三百九十八日八十八刻一分,火星周七百七十九日四十八刻四十八分,土星週三百七十八日八刻,金星週五百八十四日二刻一十四分,水星週一百一十五日八十八刻二十九分,各有不同。查五星歷代各不同,總之皆未得其精。
《古今律曆考》
明 邢雲路 分論 乾象曆
《古今律曆考》 邢雲路 明 明 D0曆法分典 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