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集》

李石 雜録
餘將竊取顓帝之《乾象曆》,以建寅爲曆端,以合乎夏正,則千歲之統幾在茲乎。且以夏時爲正,以孟春爲曆端則置陰陽子午。不問不知,何以爲氣之母?而會其中,或曰:無中氣者,爲餘曆之大小餘,則置閏之數也。所謂《乾象曆》者,堯禹相承施行至湯止,以立春爲節,而以冬至爲元首。周人遂以十一月爲正,以正六陰六陽之氣,吾夫子論四代禮樂欲行夏時,於春秋蓋有所歎矣。謂其欲修商曆,非也,乃《乾象曆》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