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海》

王應麟 著録 魏景明曆
《志》:太和十一年,鍾律郎張明豫推步曆法,治己醜元,草創未備。世宗景明中詔太樂令公孫崇、趙樊生等考驗正始。四年冬,崇表曰:「臣鳩集異同,更造新曆。以甲寅爲元,起自景明因名《景明曆》。參候是非,乃可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