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天文志一》

分論
漢以前爲曆者,必有璣衡以自驗跡。其後雖有璣衡而不爲曆作,爲曆者亦不復以器自考氣朔星緯皆莫能知其必當之數。至唐僧一行改《大衍曆法》,始復用渾儀參實,故其術所得比諸家爲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