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李淳風《麟德曆》復去歲差不用。直至玄宗開元某年,僧一行作《大衍曆》,乃始博徵廣証,以大暢厥旨。於是分天自爲天即周天十二次宮度其度終古不變.歲自爲歲即周歲十二中氣日躔所行天度.其度歲歲微移,曆代遵用。
又唐一行《大衍曆議》曰:「以恒氣注曆,以定氣算日月交食。」是則舊法,原知有定氣,但不以之注曆耳。譯西法者未加詳考,輒謂舊法春、秋二分並差兩日,則厚誣古人矣。夫《授時曆》所注二分日,各距二至九十一日奇,乃恒氣也《曆經》《曆草》皆明言恒氣。其所注晝夜各五十刻者,必在春分前兩日奇及秋分後兩日奇,則定氣也。定氣二分與恒氣二分原相差兩日,《授時》既遵《大衍曆議》以恒氣二分注曆,不得復用定氣,故但於晝夜平分之日,紀其刻數,則定氣可以互見,非不知也。
《曆算全書》
清 梅文鼎 分論
《曆算全書》 梅文鼎 清 清 D0曆法分典 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