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曆志五》

分論 五紀曆
寶應元年六月望戊夜,月蝕三之一。官曆加時在日出後,有交,不署蝕。代宗以《至德曆》不與天合,詔司天臺官屬郭獻之等,復用《麟德》元紀,更立歲差,增損遲疾、交會及五星差數,以寫《大衍》舊術。上元七曜,起赤道虛四度。帝爲製序,題曰《五紀曆》。 其與《大衍》小異者九事。曰:仲夏之朔若月行極疾合於亥正,朔不進,則朔之晨,月見東方矣。依《大衍》戌初進初朔,則朔之夕,月見西方矣。當視定朔小餘不滿《五紀》通法,如晨初餘數減十刻已下者,進以明日爲朔。一也。以三萬二千一百六十乘夜半定漏刻,六十七乘刻分從之,二千四百而一,爲晨初餘數。二也。陽曆去交分,交前加一辰,交後減一辰,餘百八十三已下者,日亦蝕。三也。月蝕有差,以望日所入定數,視月道同名者,交前爲加,交後爲減;異名者,交前爲減,交後爲加,各以加減去交分。又交前減一辰,交後加一辰,餘如三百三十八已下者,既。已上,以減望差,八十〔一〕約之,得蝕分。四也。日蝕有差,以朔日所入定數,十五而一,以減百四,餘爲定法。以蝕差減去交分。又交前減兩辰,餘爲陰曆蝕。其不足減者,反減蝕差。在交後減兩辰,交前加三辰,餘爲類同陽曆蝕。又自小滿畢小暑,加時距午正八刻外者,皆減一辰;三刻內者,皆加一辰。自大寒畢立春,交前五辰外,自大暑畢立冬交後五辰外,又減一辰。不足減者,既。加減訖,各如定法而一,以減十五,餘爲蝕分。其陽曆蝕者,置去交分,以蝕差加之,交前加一辰,交後減一辰。所得,以減望差,餘如百四約之,得爲蝕分。五也。所蝕分,日以十八乘之,月以二十乘之,皆十五而一,爲汎用刻,不復因加。六也。日蝕定用刻在辰正前者,以十分之四爲虧初刻,六爲復末刻;未正後者,六爲虧初刻,四爲復末刻。不復相半。七也。五星乘數、除數,諸變皆通用之,不復變行異數。入進退曆,皆用度中率。八也。以定合初日與前疾初日,後疾初日與合前伏初日先後定數,各同名者,相消爲差;異名者,相從爲並。皆四而一。所得滿辰法,各爲日。乃以前日盈減、縮加其合後伏日變率,亦以後日盈加、縮減合前伏日變率。太白、辰星夕變,則返加減留退。二退度變率,若差於中率者,倍所差之數,曰伏差,以加減前疾日度變率。熒惑均加減前疾兩變日度變率。歲星、熒惑、鎮星前留日變率若差於中率者以所差之數爲度加減前遲日變率。皆多於中率之數者,加之;少於中率者,減之。後留日變率,若差於中率者,以所差之數爲日,以加減後遲日變率及加減二退度變率。又以伏差加減後疾日度變率。多於中率之數者,減之;少於中率者,加之。其熒惑均加減疾遲兩變日度變率。歲星、鎮星無遲,即加減前後順行日度變率。太白晨夕退行度變率,若差於中率者,亦倍所差之數爲度,加減本疾度變率。夕合前後伏,雖亦退行,不取加減。二留日變率,若差於中率者,以所差之數爲度,加減本遲度變率。皆多於中率之數加之,少於中率減之。其辰星二留日變率,若差於中率者,以所差之數爲度,各加減本遲度變率。疾行度變率,若差於中率者,以所差之數爲日,各加減留日變率。亦多於中率之數者,加之;少於中率者,減之。其留日變率,若少不足減者,侵減遲日變率。加減訖,皆爲日度定率。九也。《大衍》以四角考五星進退或時弗葉。獻之加減頗異,而偶與天合。於是頒用,訖建中四年。 《寶應五紀曆》演紀上元甲子,距寶應元年壬寅,積二十六萬九千九百七十八算。 【詳細數據見原書】 《五紀》通法千三百四十。 策實四十八萬九千四百二十八。 揲法三萬九千五百七十一。 策餘七千二十八。 用差七千五百四十八。 掛限三萬八千三百五十七。 三元之策十五,餘二百九十二,秒五;秒母六。以象統爲母者,又四因之。 四象之策二十九,餘七百一十一。 一象之策七,餘五百一十二太。 天中之策五,餘九十七,秒十一;秒母十八。 地中之策六,餘百一十七,秒四;秒母三十。 貞悔之策三,餘五十八,秒十七。 辰法三百三十五。 刻法百三十四。 乾實四十八萬九千四百四十二,秒七十。 周天度三百六十五,虛分三百四十二,秒七十。 歲差十四,秒七十。 秒法百。 定氣所有日及餘,以辰計之,曰辰數,與《大衍》同。 六虛之差七,秒七十。 轉終分百三十六萬六千一百五十六。 轉終日二十七,餘七百四十三,秒五。 秒法三十七。 轉法六十七。約轉分爲度,曰逡程。積逡程曰轉積度。 半紀六百七十。 象積四百八十。 辰刻八刻,分百六十。 昏明刻各二刻,分二百四十。 交終三億六千四百六十四萬三千七百六十七。 交終日二十七,餘二百八十四,秒三千七百六十七。 交中日十三,餘八百一十二,秒千八百八十三半。 朔差日二,餘四百二十六,秒六千二百三十三。 望差日一,餘二百一十三,秒三千一百一十六半。 望數日十四,餘千二十五,秒五千。 交限日十二,餘五百九十八,秒八千七百六十七。 交率六十一。 交數七百七十七。凡春分後陰曆交後,秋分後陽曆交後,爲月道同名。餘皆爲異名。 辰分百一十三。 秒法一萬。 去交度乘數十一,除數千一百六十五。 太陰損益差:冬至、夏至,益十九,積七十六。小寒、小暑,益十七,積九十五。大寒、大暑,益十四,積百一十一。立春、立秋,益十二,積百二十五。雨水、處暑,益十,積百三十七。驚蟄、白露,益七,積百四十七。春分、秋分,損七,積百五十四。清明、寒露,損十,積百四十七。穀雨、霜降,損十二,積百三十七。立夏、立冬,損十四,積百二十五。小滿、小雪,損十七,積百一十一。芒種、大雪,損十九,積九十五。依定氣求朓朒術入之,各得其望日所入定數。 太陽每日蝕差:月在陰曆,自秋分後(。)〔、〕春分前,皆以四百五十七爲蝕差;入春分後,日損五分;入夏至初日,損不盡者(七)〔二〕;乃自後日益五分〔,入秋分初日,益不盡者二〕。月在陽曆,自春分後(,)〔、〕秋分前,亦以四百五十七爲蝕差;入秋分後,日損五分;入冬至初日,損不盡者七;乃自後日益五分〔,入春分初日,益不盡者二〕:各得朔日所入定數。 歲星 終率五十三萬四千四百八十二,秒三十六。 終日三百九十八,餘千一百六十二,秒三十六。 變差十四,秒八十八。 象算九十一,餘百五,秒十八。 爻算十五,餘七十三,秒(四)〔三〕十六,微分三十二。 乘數五。 除數四。 熒惑 終率百四萬五千八十八,秒八十三。 終日七百七十九,餘千二百二十八,秒八十三。 變差三十二,秒五十七。 象算九十一,餘百六,秒二十八,微分五十四。 爻算十五,餘七十三秒五十四微分七十三。 乘數百二十七。 除數三十。 鎮星 終率五十萬六千六百二十三,秒二十九。 終日三百七十八,餘百三,秒二十九。 變差九秒八十七。 象算九十一餘百四秒八十六,微分六十六。 爻算十五餘七十三秒三十一微分十一。 乘數十二。 除數十一。 太白 終率七十八萬二千四百四十九秒九。 終日五百八十三餘千二百二十九,秒九。 中合二百九十(二)〔一〕,餘千二百八十四,秒五十(九)〔四〕,微分(七)〔四〕十(二)〔八〕。 變差四十九,秒七十二。 象算九十一餘百七,秒三十五,微分七十二。 爻算十五,餘七十三,秒七十二;微分六十。 乘數十五。 除數二。 辰星 終率十五萬五千二百七十八,秒六十六。 終日百一十五,餘千一百七十八,秒六十六。 中合五十七,餘千二百五十九,秒三十三。 變差五十,秒八十五。 象算九十一,餘百七,秒四十二,微分七十八。 爻算十五,餘七十三,秒七十三,微分七十七。 秒法百。 微分法九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