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興初,《儀天》星曜有差,曆官宋行古議改曆,天聖元年成,仁宗命曰《崇天曆》。演紀上元甲子距天聖二年甲子,積九千七百五十五萬六千三百四十,樞法一萬五百九十歲週三百八十六萬七千九百四十,朔實三十一萬二千七百二十九,周天分三百八十六萬八千六十五,轉周分二十九萬一千八百三秒五百九十四,交終分二十八萬八千一百七十七秒四千二百七十七。以樞法除歲周,得三百六十五日二十四刻四五七,爲歲實;以樞法除朔實,得二十九日五十三刻〇五九四,爲月策;以樞法除周天分,得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六十三秒,爲周天;以樞法除轉周分,得二十七日五十五刻四五八五,爲轉終;以樞法除交終分,得二十七日二十一刻二二二一,爲交終。以步五星,以樞法除星周率,得周日。木周率四百二十二萬四千五十八,火八百二十五萬九千三百六十六,土四百萬三千八百七十二,金六百一十八萬三千五百九十九,水一百二十二萬七千一百七十。木周日三百九十八日八十七刻二三,火七百七十九日九十二刻一三,土三百七十八日八刻〇四,金五百八十三日九十刻九二,水一百一十五日八十八刻。是曆行四十年,後天五十四刻。
《古今律曆考》
明 邢雲路 分論 崇天曆
《古今律曆考》 邢雲路 明 明 D0曆法分典 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