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宗元祐七年,皇居卿改造《觀天曆》。演紀上元甲子距元祐七年壬申積五百九十四萬四千八百八,算統法一萬二千三十,乃六百三十三章三年之數也,歲週四百三十九萬三千八百八十,朔實三十五萬五千二百五十三,轉周分三十三萬一千四百八十二秒三百八十九,交終分三十二萬七千三百六十一秒九千九百四十四。以統法除歲周,得三百六十五日二十四刻三五五七,爲歲實;以統法除朔實,得二十九日五十三刻〇五九,爲月策;以統法除轉終分,得二十七日五十五刻四六六一,爲轉終;以統法除交終分,得二十七日二十一刻二一三五,爲交終。以步五星,以統法除周率,得周日。木周率四百七十九萬八千五百二十六秒九十二,火九百三十八萬二千五百六十秒七十六,土四百五十四萬八千四百三十一秒八十五,金七百二萬四千三百二十一秒三十四,水一百三十九萬四千二秒七。木周日三百九十八日八十八刻,火七百七十九日九十三刻〇二,土三百七十八日九刻〇七,金五百八十三日九十刻〇三,水一百一十五日八十七刻七一。行至崇寧,冬至差。
《鬱岡齋筆塵》
明 王肯堂 分論 觀天曆
《鬱岡齋筆塵》 王肯堂 明 明 D0曆法分典 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