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宗崇寧二年癸未歲,姚舜輔造《占天曆》,行三年,不效,其術不存。五年丙戌歲,復令姚舜輔改造《紀元曆》。演紀上元庚辰至崇寧五年丙戌,積二千八百六十一萬三千四百六十六,算日法七千二百九十,期實二百六十六萬二千六百二十六,朔實二十一萬五千二百七十八,轉周分二十萬八百七十三秒九百九十,交終分一十九萬八千三百七十七秒八百八十。以日法除期實,得三百六十五日二十四刻三六二,爲歲實;以日法除朔實,得二十九日五十三刻〇五九,爲月策;以日法除轉周分,得二十七日五十五刻四六〇八,爲轉終;以日法除交終分,得二十七日二十一刻二二二,爲交終。以步五星,以日法除星周率,得周日。木周率二百九十萬七千八百七十九秒六十四,火五百六十八萬五千六百八十七秒六十四,土二百七十五萬六千二百八十八秒七十八,金四百二十五萬六千六百五十一秒四十三半,水八十四萬四千七百三十八秒五,木周日三百九十八日八十八刻六,火七百七十九日九十二刻九六,土三百七十八日九刻一六?金五百八十三日九十刻二六,水一百一十五日八十七刻六六。
《古今律曆考》
明 邢雲路 分論 占天曆
《古今律曆考》 邢雲路 明 明 D0曆法分典 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