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曆志一》

分論 紀元曆
自春秋獻公以來,凡二千一百六十餘年,用《大衍》《宣明》《紀元》《統天》《大明》《授時》六曆推算冬至凡四十九事。《大衍曆》合者三十二,不合者十七。《宣明曆》合者二十六,不合者二十三。《紀元曆》合者三十五,不合者十四。《統天曆》合者三十八,不合者十一。《大明曆》合者三十四不合者十五。《授時曆》合者三十九,不合者十事。崇寧四年乙酉歲十一月辛醜日六十二刻冬至,距至元十七年庚辰歲,計一百七十五年。《紀元曆》推之,得己未日冬至,後《授時》十九刻。《授時曆》上考崇寧乙酉歲,得辛醜日冬至,與《紀元曆》合,先二刻。《紀元曆》復乙太白志其相距遠近,於昏後明前驗定星度,因得日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