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星曆指敘目
水星乃五緯之一,其行與金星相似,而異於木火土。其形亦小於四星,故光不甚大。不越晨昏二時,且不嘗見而嘗伏。是以測其行與定其率及其應,古今皆以爲難。昔西士多録某厄日多國人。其本國地氣清朗,得測水星之經緯最徹,惜其時所用儀噐小,所分度數未爲精細。至近世谷白尼及第穀兩家留心曆學,但其所居在北極高五十度有奇,爲欹球之地,夏月不辨晨昏,冬月雨雪多而蒙氣盛,又甚寒冷,難于測步。谷白尼因借他人之測以詳其理,多未經目,説雖明而猶難確據。後來第穀及其門人深研此道,隨在推測,不憚勤勞,既竭心思,又殫目力,而曆學始全。今新曆譯其書以爲法,詳列於後。
水星經度
水星本天象第一
水星乙太陽平行處爲本行之心,即乙太陽之平行爲自行之平行,如金星無二。然其兩行之差非太陽兩行之差,則必有自行本圈而載其次輪,又此圈或圈上之行非平,有高有低,與他星等。何以知其然耶?曰:見其距太陽之大距度,時有大小,因知其次輪必有遠近也。今以圖略解其所測于左,後詳釋之。次輪亦名伏見輪。
古圖設甲爲地心,任取甲乙某線,分爲五平行。又以乙爲心,取甲乙線五分之一爲半徑,作辛丙壬小圈,名曰均圈。又於小圈周上,取丙點爲心,作己丁庚戊大圈。又作甲乙丁線爲兩心線,取丁點作己癸庚圈,是名水星次輪。木火土三星名曰歲輪,金水不然,蓋以其率非滿一年。而所差復遠,故名次輪,又名伏見輪。行法:甲丁線順天平行,每年一周,如太陽平行無二。其自載乙點均輪心及丁次輪或伏見輪之心,如丁心行丁庚戊本天圈一年一周,其心在辛壬丙均輪上而行。此本天之心,有行之理,獨水星如是,而他星不然,蓋他星有定兩心差之數,不加不減,故其歲輪心如丁。所行之跡,亦爲渾圓圈。見本曆首卷。惟水星小輪心丁所行之跡,有如卵形,上寬下窄,故曰己丁庚本圈之心於甲點時近時遠,又時在乙甲線內,或時在外。如置丁心在兩心線上,其行之心在辛極遠處,丁心行本天一周,必行辛壬丙小圈三次,丁心在戊最低,其行心在丙。
系:凡丁心在本輪上平行一周,即於小均輪上之行有三周,本輪上行一度,均輪上行三度。以一周與三次論之則知一度三度。
伏見輪心運行圖説第二
丁乙甲戊各號如前,甲爲心,任作午未申等圖,用半圖簡法也。分爲六平分,于未于申等又作甲未、甲申等線。人在甲,所見伏見輪心丁距本天最高之度。又均圈往在辛點爲心作丁弧。本天一弧。又因丁甲未角爲三十度,先分午醜半周爲六分。均輪上從極遠處辛順天向壬取其三倍,即九十度止壬。壬爲心用辛丁元半徑,亦作寅一弧,截甲未線於寅。又以丙均圈極近處爲心丙辛半周乃午申六十度之三倍。作卯弧,以巳爲心作辰弧,以辛爲心作巳弧,以壬爲心作子弧,末以丙爲心作戌弧。共爲七點,即以曲線聯之,得形如圖。又于午醜半周細細分畫作三十分,各有六度。又辛壬丙圈分二十分,各分有十八度,作甲寅等線。又小圈各點爲心作多弧。必可定丁心運行之跡。
右依前圖可解水星之諸行,並可齊其所行之異。新法亦有水星天本象,略引之。
新圖用二小均圈如他星,但辛壬丙載伏見圈心。小輪之行爲三倍於丁點大圈上之行,皆自行數,如古圖無二。其乙心留行之跡,亦與古圖卵形相似,演算法亦同。於心往癸,乙心往戊,辛心往壬,比乙及丁疾行爲三倍,水星體在子往午,未各滿其周。
擇測水星以定其最高第三
金星曆曰:凡朝夕測得金星距太陽平行,兩大距度爲等者,則於兩測之兩平行中度抄半,得爲金星兩心線之處。然其最高低之分尚未定也。今水星或有兩大距度等者,乃若折半,不得爲兩心線之處。覺測此星爲難,古今曆家測得本天一周內伏見輪有多度不見,前後多測大距度之差,如距地無遠近等。故法曰取用朝夕兩大距等,及前後多日各測之行相反,並平視兩行有差,可知兩測兩平行中折半爲兩心之線所在。曰相反者何?一測之行爲盈,一測爲縮,必知在兩心線左右。曰兩行有差,言一測星在此無近遠處,或測十日前後之行爲等,因可知其引數爲等。
如圖,字號如前。戊爲最低,依各圈之行,若伏見輪心到子、到巳。甲子、甲巳距地心兩視線略等,不見近遠,故亦不見星距太陽大距度之有大小也。試作甲壬線,先求甲戊線若干分,置丙戊本天半徑爲十萬,甲乙置爲五六八五,後以測得算。乙丙爲乙甲五分之一,數之得一一三七,以減丙乙,得四五四八,丙甲也。又以丙戊全數內減之,得九五四五二,乃甲戊線也,爲星最低距地心之數。
又置伏見輪心丁在子,其心在壬。丁甲子角一百五度從辛往壬,數其三倍得一周外有九十度,即在壬。先用甲乙壬直角形,夫形有乙甲、乙壬與乙丙等。兩邊之數,依法求甲壬邊,得五七九八。用句股法。又求乙甲壬角,得十一度十九分。次用甲壬子形,夫形有壬子全數,有壬甲邊,及壬甲子角先得乙甲壬,又先設丁甲子爲一百五十度,內減乙甲壬角十度有奇,餘壬甲巳爲。一百三十八度四十一分。依法求甲子,得九五六〇六,比甲戊多爲一四四,約爲千分之一半。若置星在巳,其心在辛,用辛甲巳形。夫形有辛甲、於甲乙並加五之一得六八二二。辛巳兩邊,及辛甲巳角先設戊甲巳六十度,用其餘以滿半周。一百二十度,求甲巳,得九六四〇九,比甲戊多一〇五七,約爲百分之一,比在子差更大。
系:凡水星次輪心,在戊最低左右理同。三十度或四十度內,其距地不見大差,伏見輪視徑亦無小大,其大距度亦如之,故星在此或左或右,不足以定最低之經度分,須候星在辰,或在卯,及其對點,始可定也。
古測算水星最高第四
多祿某總積四千八百五十一年,爲漢永和三年戊寅西曆。六月初四夕,測得水星經度爲鶉首宮七度,用軒轅大星北。當時太陽平行,爲實沈十度半,即水星距太陽爲二十六度半。次測爲總積四千八百五十四年,爲永和六年辛巳西曆。二月初二日晨,測水星在星紀宮十三度半。用心宿大星比。當時太陽平行,爲玄枵宮十度,大距度爲二十六度半。如上測以前後兩測兩平行折半,得壽星宮十度十五分,或降婁宮十度十五分,乃兩心線之處也。
右多祿某所測,姑舉其二,以證所定之處。其所多記親測,每以古測相比,因謂水星天最高行一百年一度,與恒星等。及後來再加細測,積年既久覺當時所謂猶非也。
谷白尼記總積六千二百〇四年,爲大明弘治三年庚戌,西曆。九月初九日,瓦而得曆學名士。晨測水星經度在鶉尾宮十三度半,緯北一度五十分,當時太陽平行,在鶉尾宮二十六度四十七分,用谷白尼表算。得星距太陽平行十三度十七分。此非大距之測,故又記曰此時水星將伏。前此數日,測見順行,於日更近,可知水星當時在次輪之上弧。
次測總積六千二百一十七年,弘治十七年甲子西曆。正月初九本方。卯正二刻,大火十度在天頂,測得水星經在星紀宮三度二十分。時太陽平行,在星紀宮二十七度七分,算得星距太陽二十三度四十七分。又記本年三月十八日夕,測得星經度在降婁宮二十六度六分,太陽平行在本宮五度三十九分,星距太陽
二十七度二十七分。
依上二測,谷白尼算得水星最高線,本世總積六千二百十七年,前後幾年不礙算。在大火宮二十八度半,最低在其衝,即大樑宮同度。
記今測十端以定曆元第五
此地穀及其門人所記,比古測精細,因用爲新曆之本。
第一測:總積六千二百九十八年,爲萬曆十三年乙酉,中曆十月初四日未初,西曆。爲十一月十四日卯正四刻,測得水星視經在大火宮十三度四分,緯北二度十八分。時太陽平行,爲析木宮四度〇分十五秒,新法算。星距日爲二十度五十六分一十五秒。依多測再算,得本年最高行在析木宮初度三十分,以平行減之,得引數爲三度半。次輪行爲八宮十六度二十二分二十秒,推算星視經度,得大火宮十二度五十七分,比所測少七分。
二測:比前測後九日辰初二十分,測得星經在大火宮二十五度三分,緯北一度二十五分,時太陽平行在析木宮十二度五十三分二十秒,引數爲〇宮十二度二十三分,小輪行爲九宮十四度二十二分半,算得大火宮二十四度五十八分,比測少五分。
三測:總積六千二百九十九年,爲萬曆十四年丙戌十月二十四日辰初十分。中爲九月二十日未正十分。測得星經在壽星宮二十二度三十二分,緯未記。太陽平行,爲大火宮十三度四分半,引數爲十一宮十二度三十四分,次輪行八宮五度六分半。以算視行,比測少七分。
四測:比三測後四日,見星在壽星宮二十六度三十二分,緯北二度十七分,平行爲大火宮十六度四十九分半,引數爲十一宮十六度二十九分,次輪行八宮十七度二十七分,用算比測少五分。
五測:總積六千三百年,爲萬曆十五年丁亥正月初九日申正五十分,中曆爲十四年十二月十一日。測得星在玄枵宮十七度四十八分,緯北〇度一分太陽平行,爲星紀宮二十八度二十二分五十秒。引數一宮十六度五十二分,次輪行四宮二度二十八分二十秒,用算比測少一分。
六測:總積六千三百三年,爲萬曆十八年庚寅三月初六日酉正五十分,中曆二月十二日醜初。測星在降婁宮十三度四十四分,緯北一度四十二分。太陽平行,爲娵訾宮二十三度,引數爲三宮二十三度二十分,次輪行三宮十一度四十一分十秒,用算少測數八分。
七測:總積六千三百五年,爲萬曆二十年壬辰二月初三日酉初四十分,中曆正月初一日子正四十分。測星得娵訾宮十二度二十分,緯北〇度四十七分。太陽平行,爲玄枵宮二十二度五十分四十五秒,引數二宮二十二度十五分,次輪行三宮二十三度八分三十秒,用算比測盈九分。
八測:總積六千三百六年,爲萬曆二十一年癸巳五月十一日亥初二刻,中曆四月二十二日寅正二刻。測星在實沈宮二十三度十六分,緯北二度〇分。太陽平行,在娵訾宮二十九度二十三分。引數五宮二十八度五十一分,次輪行三宮二十二度四分,依算少測十二分。
九測:總積六千三百二十年,爲萬曆三十五年丁未四月十五日亥初,中曆四月初一日寅正。測星在大樑宮二十一度五分,緯北一度四十分,平行爲太梁宮三度二十分五十秒。引數五宮二度十八分,次輪行二宮十五度五十分六秒,推算盈所測七分。
十測:總積六千三百二十三年,爲萬曆三十八年庚戌十二月初五日戌初。中曆十一月初一日未正。測星在析木宮二度四十二分,緯未紀。太陽平行在析木宮二十四度四十分,引數初宮二十三度三十四分,次輪行八宮十度十一分,推算少測七分。
右十測如法推算,盈縮大較不過十二分,其差甚微,非若右表未經親測者,真可用爲水星曆元之測。又本方向北,凡星緯在南,難見難測,故上不測,皆緯北焉。
定最高處及其行第六
總積六千二百九十八年,爲萬曆十三年乙酉,第穀測算精密,定本年最高,在析木宮初度三十分,以古測總積四千四百四十九年,多祿某所記。爲周赦王五十年丙申西曆。十一月十五日,晨見水星在大火二度三十五分。太陽平行大火宮十九度五十六分半,用古表。緯南爲二度二十分,依此測及後屢測,多祿某所記本世距周赧王四百年後有多測多算,今不詳譯,省文也。得水星當時最高在壽星宮六度五分。
兩測中積爲一千八百四十九年,計兩測中積最高之行爲五十四度二十五分。析木宮初度半內,減去壽星宮六度五分得數。以中積最高度分化秒爲實,以積年數爲法,除之,得一年最高行爲一分四十五秒有奇。有一年,則百年千年俱有成表,如以萬曆十三年之行加之得崇禎元年最高行之應,以平行內減去最高,得引數,説見後。
水星伏見輪半徑大小第七
古多祿某用二測,其一爲總積四千八百四十七年十月初三日晨,測得水星伏見輪心,在本天最高,算求距太陽大距度爲十九度〇三分。太陽平行,在壽星宮九度十五分。多祿某時最高在大火宮二度,此測未到最高少二十三度。因水星天之象最高及其衝前後一宮於地不見,遠近大差。見上文。
其二夕測爲次年四月初五。水星次輪心在最高衝,大距度爲二十三度十五分,平行爲降婁宮十一度五分。此測亦未到高衝,少二十一度,與上測相對。
系:凡大距度爲小者其次輪心必在載圈之高,若距度爲大者,其心必低。先定兩心線,如上測,星在降婁距大,在壽星距小。
如圖,甲地心,壬本天心,戊爲最高,丙爲其衝,次輪心在戊最高。星在己,爲父甲巳距平行極大角,人在甲,見星在己,視星距戊平行之度數。上測得十九度〇三分。又次輪心在丙最高衝,視距太陽平行大距度爲庚甲丙角,依上測得二十三度十五分。作戊己、丙庚各線於甲己、甲庚成直角。
依三角形法,甲戊己爲直角形,有己直角,有甲角大距度,自亦有戊角,己甲戊之餘,即爲七十度五十七分。有三角,求戊己、戊甲之比例。設戊甲十萬,戊己即爲十萬分之三二六二九。正弦數也。
又甲丙庚形,有三角,因直角形之理,有甲乙角自有丙角。求甲丙、丙庚兩腰之比例。設甲丙十萬,丙庚爲十萬分之三九四七四。甲角之正弦。
先定丙庚、戊己兩圈半徑爲等者。以上下兩次輪無二。今以三率法通之,設甲戊十萬,戊己或丙庚爲三二六二九,丙甲爲八二六二五,戊甲、甲丙並之,折半得九一三四二,即戊壬線也。
今有戊壬、戊甲、戊己同類之三線,又設戊壬本天半徑爲十萬全數,求他線之數以法得戊甲爲一〇九四七九,減戊壬全數,餘九四七九,乃壬甲兩心差之數也。又壬申數以六除之得一五八〇乃載本天心小輪之半徑,説見水星本天象論。戊己爲三五七二,乃伏見輪半徑也。
多祿某依親測得水星各圈比例如此,然所記載測數中有可疑。恒星及太陽之行各不精細。第穀及其門人因加密測密算,依上記十測,設戊壬全數,戊己爲三八五〇〇,丁庚同數。壬甲爲六八二二,取壬甲六之一,即一一三七,爲壬心所行圈之半周。
系:水星近於地爲本天十萬分之五四六七二,極遠爲一四五三二一。
算水星經度用三角形試法第八
用上所記第五測時刻,以三角形及上定各圈之數求水星經度。用新圖。當時查表,得太陽平行在星紀宮二十八度二十二分半,水星最高在析木宮初度二十九分半,兩數相減,得引數,爲五十七度五十三分。圖上爲庚乙、己丙兩弧之度,繪圖及其行之類見上二章。此引數三倍之,得一百七十三度三十九分爲戊丁弧。丁乃伏見輪心,作壬次輪圈,從壬極遠順算得一百二十二度二十八分至辛。丁丙乙形有丁丙乙角戊丁弧以滿半周去之餘。六度二十一分。有丙乙上定兩心差六分之五,即五六八五。及丙丁兩心差六分之一,即一一三七。兩邊,求丙乙丁角,得一度三十五分。又求丁乙邊,得四五五一。
二、甲乙丁形有甲乙丁角,己丙弧或己乙丙角內減去丙丁乙角餘丁乙己,其餘爲一百二十三度四十二分。凡引數爲六十度以下用減,六十度至一百二十度用加,一百二十度至一百八十度用減,一百八十度至二百四十度用加,又自二百四十至三百度用減,三百至三百六十度用加。又有甲乙全數半徑。及丁乙上得數。兩邊,求乙甲丁角,爲二度七分。又求甲丁邊,得一〇二六〇〇。
三、丁辛甲形有丁辛次輪半徑,前所定三八五〇〇。有甲丁丙邊及辛丁甲角,次輪爲癸辛弧,加壬癸弧,或壬丁癸角,或丁甲乙角皆爲同,得壬辛弧,其餘辛午。五十五度二十五分,求乙甲辛角,得二十一度二十九分,乃次均數次輪之視差也。因次輪行在前半周,法宜用加,得玄枵宮十七度四十五分,比所測縮三分。
若以測法求丁辛次輪半徑,亦可得之,則于丁辛甲形中,設丁甲邊、丁甲辛角以表得乙甲庚引數角內減丁甲乙本天均數,得丁甲庚角,以測得辛甲庚角相減,得丁甲辛視差之角。及壬辛弧,或辛丁甲角,依法求之。
若以引數及各圈半徑,從小輪上水星本行處,用下圖各三角形之法,亦得算癸丁辛角有假如。
水星平行率第九用古今二測。
以測求伏見輪上之行,宜擇星近太陽,非留行或大距度之處,蓋留時伏見輪上之行,人自覺其大距度多日不變,然星更行。故測以得近太陽者爲確。
古多祿某所記總積四千四百四十九年,爲周赧王五十年丙申西曆十一月十五日卯初,在本方測得水星經度爲大火宮二度三十五分,緯南爲二度二十分。
當時太陽平行,在大火宮十九度五十六分半。時水星最高,在壽星宮六度五分。兩數相減,得四十三度五十一分半,乃水星之引數也。又平行、視行相減,得十七度二十一分半。
設引數及各圈之半徑與星視行距太陽之平行,求水星體在伏見圈之度分。星體距伏見輪極遠之處若干。用新圖,諸號如上。
一、庚乙、己丙兩弧各爲引數之度,戊丁弧爲引數之三倍,一百三十一度四十九分三十秒。
二、丙丁乙形有丙丁、丙乙兩邊,各圈半徑及丁丙乙角戊丁弧以滿半周之餘。四十八度十分,求丁乙邊得十萬分之全數。五〇〇二。又求丙乙丁角得九度四十五分。
三、己丙弧或己乙丙角內減去丁乙丙角,餘丁乙己,爲三十四度五十六分半,其餘以滿半周爲丁乙甲角,是爲一百四十五度四十八分半。
四、丁乙甲形有甲乙、全數。乙丁前所算。兩腰,及丁乙甲角,求丁甲邊,爲一〇三九〇二。又求丁甲乙角,得一度三十三分,乃均數之度分也。其號爲減,引數未過半周。減之,得丁甲庚角,爲四十二度二十四分。又以最高之宮度加之,得丁點,次輪心。在大火宮十八度二十四分。先測水星在本宮二度三十五分,相減得較爲十五度四十九分,乃次輪之視差也,均數也,圖上爲丁甲辛角,測爲晨刻,則水星在太陽後次輪右邊。
五、丁辛甲形有丁甲、先所算。丁辛先所設。兩邊,及辛甲丁角,次輪視角。求辛丁甲角得三十一度三十三分,乃辛丁午角或辛午弧。水星體距小輪極近處午點之度分,又加半周,一百八十度。得二百一十一度有奇,即壬午辛弧,然所定次輪極遠,非遠於地心,乃比平行爲遠。故圖中命作癸午線與己甲平行,而壬丁癸角恒于乙甲丁均角爲等。則因先均數類亦均之,若加加之,若減減之。今減得癸午辛弧爲二百一十度〇分,乃當時水星次輪上之行。
本章多祿某所記及前第五章所記第穀十測中第五測兩測相比,中積爲一千八百五十一年又五十五日十一小時,依法化年爲日,總積平年爲三百六十五日,第四年閏一日,爲三百六十六日。得六十七萬六千一百三十二日爲法。
兩測次輪之行相減,得較爲八十三度二十五分,因今測小,則以遡到古測,或滿全周,少八十三度有奇,或滿全周外多二百七十六度三十五分。中積時水星行滿次輪,全周爲五千八百三十六,轉外二百七十六度有奇。化作秒,得七五六四四九七〇〇〇爲實。以前法入實而一,得一日之行,爲一一一八四秒有奇,約之,得水星次輪上一日之行,爲三度六分二十四秒有奇。欲窮其數,各再化作忽算之。有一日可得一年百年之行,又以分法可算一時一分之行。
水星一小時行七分四十六秒,一日行三度六分二十四秒,一平年行三全周外有五十三度五十三分三十二秒,一閏年三全周外行五十七度三分五十六秒,一百一十五日二十一小時三分二十二秒行小輪一周。
《崇禎曆書.五緯曆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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