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神宗實録》

紀事
禮部題參欽天監監正臧隆、春官正薛體仁奏進萬曆七年《大統》《七政》等曆內羅睺躔度差至八月二十四日,計都躔度差至十月二十五日,相應分別處治。仍令改正,有旨:隆降俸一級,體仁降二級,法司提問錯誤,仍改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