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宗實録》

紀事
吏部聽選監生王應遴疏請修《大統曆》。先是,欽天監所報日月交食時刻分數多舛,先帝諭禮臣酌議修改。至是應遴上言曆理當明二十事,修曆之法當飭四事。章下禮部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