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二十四年十月十二日。經筵講官禮部尚書正紅旗漢軍都統兼管戶部三庫事務管理樂部太常寺鴻臚寺事降七級留任又革職留任又從寬其革任臣伍齡安等謹題,爲頒賞事。照得朝鮮國差來領《時憲書》賚諮官司譯院正李湛,小通事一名,從人十一名。查定例:領《時憲書》官賞銀三十兩,小通事賞銀八兩從人賞銀各四兩,恩宴一次等語。該臣等議得:朝鮮國差來領《時憲書》賚諮官一員,小通事一員,從人十一名,應照例共賞銀八十二兩,於戶部移取,在臣部賞給,恩宴一次,遣回可也。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清代檔案》
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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