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文定公文集.恭承恩命謹陳愚見以祈聖明採擇事修曆》

徐光啓 雜録
其三,修曆合用人員,如測驗推步、製造儀器及能盡善算者,臣部已經條列,但目前未能齊集。姑就見在堪任者,著令效用,再俟訪求。招致有實用者,半年之後聽臣部類齊考試,各取所長,不敢濫收,以滋糜費。考後,在事諸人若著述論議、推筭簿籍、造作儀象凡係進呈及見用存貯者,俱冊記本人姓名使各見所長。且在今可以上下其食,他日可以差次其功。至諸人所用廩糧本折,容臣部分理司官酌量案呈,另行具奏。伏乞聖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