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算書》

徐光啓等 雜録
一、造儀器錢糧。 象限大儀二架,紀限大儀一架,除取用工部楠木標皮外,用過工料銀七十八兩三錢八分八釐。 石晷一座,料價、工食、刻字共銀一兩八錢二分五釐。 壺漏一具,工料銀五兩五錢九分四釐。 銅弧矢儀一具,工料銀十兩零二分。 鐵弧矢儀一具,工料銀五兩三錢。 星晷一座,工料銀七錢。 羅經一副,工料銀三錢。 象限銅儀一架,銅鐵、煤炭等工料銀三十六兩一錢三分。地平儀一座,銅鐵、煤炭等工料銀一十三兩六錢九分五釐。 修整儀器用銀三兩四錢六分。 以上共用過銀一百五十五兩四錢一分二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