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造儀器錢糧。
象限大儀二架,紀限大儀一架,除取用工部楠木標皮外,用過工料銀七十八兩三錢八分八釐。
石晷一座,料價、工食、刻字共銀一兩八錢二分五釐。
壺漏一具,工料銀五兩五錢九分四釐。
銅弧矢儀一具,工料銀十兩零二分。
鐵弧矢儀一具,工料銀五兩三錢。
星晷一座,工料銀七錢。
羅經一副,工料銀三錢。
象限銅儀一架,銅鐵、煤炭等工料銀三十六兩一錢三分。地平儀一座,銅鐵、煤炭等工料銀一十三兩六錢九分五釐。
修整儀器用銀三兩四錢六分。
以上共用過銀一百五十五兩四錢一分二釐。
《新法算書》
明 徐光啓等 雜録
《新法算書》 徐光啓等 明 明 E1觀測儀器總部 雜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