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文獻通考》

嵇璜 紀事
聖宗統和十二年,頒行《大明曆》。 初,太宗自晉汴京收百司寮屬伎術曆象,遷於中京,實始有曆,即晉天福四年司天監馬重績所上《乙未元曆》是也。其後穆宗時,司天王白、李正等復進是書。至是汗州刺史賈俊進新書曰:《大明曆》。《大明曆》,宋武帝大明六年,祖沖之所上之書,未及施用。高麗所志《大遼古今録》稱:統和十二年,始頒正朔,信矣。 臣等謹按《遼史志》言,大同元年,得晉刻漏、渾象。後唐清泰二年,已稱損折,不可用。其至中京者,概可知矣。據此,則是遼雖得晉渾象,仍未施用,故不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