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監量撥曆科官生到局,該監到臺各豫定晷景,臨時依法瞻測,則分數畢呈、疎密具見,密合則向來述作不爲空言,有差則向後各法因之裁定,其於曆事深爲裨益。所以當詣局者,觀象臺日晷甚小,儀器稍粗,臣局有石晷木儀似爲詳密又難移動,故須分投實候以相印證也。爲此謹將本日日食分秒時刻、起復方位、九服異同,並具圖象一併上進,伏祈聖明裁度施行,緣係日食事理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又於今月初一日到局督領欽天監秋官正周胤,五官司曆劉有慶,漏刻博士劉承志,天文生周士昌、薛文燦,同兩遠臣羅雅穀、湯若望,率在局知曆人等,預將原推時刻點定日晷、調定壺漏,又將測高儀器推定食甚刻分,應得此時日軌高於地平三十五度四十分。又於密室中斜開一隙置窺筩眼鏡以測虧復,晝日體分數圖板以定食分。
又若日晷、星晷、窺筩三器者,局中所用體製甚小、工作尤粗,倘須上呈禦覽則模式應加廣長,賦列應加精贍,其費亦不過數十金耳。如蒙賜俞,容臣等仰遵前旨,仍於戶工二部事例銀內諮取,令在局諸臣募工備料,造成恭進伏候勅旨。臣無任悚惕待命之至,爲此具本,謹具奏聞。崇禎五年十月十一日具奏。十五日奉聖旨:覽卿奏月食先後各法不同,緣由及測驗二法考據詳悉,朕知道了。即著傳示監局官生依法占測,務求至當,以稱朕欽若授時之意日晷等器如議製成進覽,該部知道。
《崇禎曆書》
明 徐光啓等 綜述
《崇禎曆書》 徐光啓等 明 明 E3時間測量儀器總部 綜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