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五代史》

歐陽修 綜述
演紀上元甲子,距今顯德三年丙辰,積七千二百六十九萬八千四百五十二算外。 《欽天》統法:七千二百。 《欽天》經法:七十二。 《欽天》通法:一百。 歳率:二百六十二萬九千七百六十,四十。 軌率:二百六十二萬九千八百四十四,八十。 朔率:二十一萬二千六百二十,二十八。 歳策:三百六十五,一千七百六十,四十。 軌策:三百六十五,一千八百四十四,八十。 歳中:一百八十二四千四百八十二十。 軌中:一百八十二,四千五百二十二四十。 朔策:二十九,三千八百二十,二十八。 氣策:一十五,一千五百七十三,三十五。 象策:七,二千七百五十五,七。 周紀:六十。 歳差:八十四,四十。 辰則:六百;八刻二十四分。 晝夜刻 置日入分,以日出分減之,爲晝分。用減統法,爲夜分。各滿經法,爲晝夜刻。 五夜辰刻 置昏分,以辰則除,爲辰數;經法除,爲刻數。命辰數子正算外,即甲夜辰刻也。倍晨分,五約之爲更用分。又五約之,爲籌用分。用累加甲夜,滿辰則爲辰,滿經法爲刻,即各得五夜辰刻也。 九服刻漏 經法通軌中而半之,用自相乗,如其地戴中數而一;以乗二百六十三,經法除之,爲漏法。通軌中於上,置赤道內外數於下,以下減上,餘用乗之;盈漏法,爲漏分。赤道內以減、赤道外以加一千六百二十,爲其地晨分。減統法,爲昏分。置晨昏分各如嶽臺術入之即得其地日出入辰刻、五夜辰刻、昏曉中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