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限:一百八十二日,六十二分,一十八秒。
冬至初限,夏至末限:六十二日,二十分。
夏至初限,冬至末限:一百二十日,四十二分。
冬至地中晷影常數:一丈二尺八寸三分。
夏至地中晷影常數:一尺五寸六分。
周法:一千四百二十八。
內外法:一萬八百九十六。
半法:二千六百一十五。
日法四分之三:三千九百二十二半。
日法四分之一:一千三百七半。
昏明分:一百三十分,七十五秒。
昏明刻:二刻,一百五十六分,九十秒。
刻法:三百一十三分,八十秒。
秒母:一百。
求日出入辰刻
置日出入分,以六因之,滿辰法而一,爲辰數。不盡,刻法除之爲刻數,不滿爲分,命子正算外,即得所求。
求晝夜刻
置日出分,十二乗之,刻法而一,爲刻,不滿爲分,即爲夜刻。覆減百刻,餘爲晝刻。
求更點率
置晨分,四因,退位爲更率。二因更率,退位爲點率。
求更點所在辰刻
置更點率,以所求更點數因之,又六因,內加昏明分,滿辰法而一,爲辰數。不盡,滿刻法除之爲刻數,不滿爲分,命其辰刻算外,即得所求。
求四方所在漏刻
各於所在下水漏,以定其處冬至或夏至夜刻,乃與五十刻相減,餘爲至差刻。置所求日黃道去赤道內外度及分,以至差刻乗之,進一位,如二百三十九而一,爲刻,不盡以刻法乗之,退除爲分,內減外加五十刻,即所求日夜刻。以減百刻,餘爲晝刻。其日出入辰刻及更點差率算等,並依術求之。
《金史》
元 脫脫等 綜述
《金史》 脫脫等 元 元 E3時間測量儀器總部 綜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