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

宋濂等 綜述
中限,一百八十二日六十二分一十八秒。 冬至初限、夏至末限,六十二日二十分。 夏至初限、冬至末限,一百二十日四十二分。 冬至永安晷影常數,一丈二尺八寸三分。 夏至永安晷影常數,一尺五寸六分。 周法,一千四百二十八。 內外法,一萬八百九十六。 半法,二千六百一十五。 日法四分之三,三千九百二十二半。 日法四分之一,一千三百七半。 昏明分,一百三十分七十五秒。 昏明刻,二刻一百五十六分九十秒。 刻法,三百一十三分八十秒。 秒母,一百。 求每日日出入晨昏半晝分 各以陟降初率,陟減降加其氣初日日出分,爲一日下日出分;以增損差仍加減加減差。增損陟降率,馴積而加減之,即爲每日日出分;覆減日法,餘爲日入分;以日出分減日入分,半之,爲半晝分;以昏明分減日出分,爲晨分;加日入分,爲昏分。 求日出入辰刻 置日出入分以六因之,滿辰法而一爲辰數不盡刻法除之,爲刻不滿爲分;命子正算外,即得所求。 求晝夜刻 置日出分,十二乗之,刻法而一,爲刻,不滿爲分,即爲(刻夜)〔夜刻〕;覆減一百,餘爲晝刻及分秒。 求更點率 置晨分,四因之,退位,爲更率;二因更率,退位,爲點率。 求更點所在辰刻 置更點率,以所求更點數因之,又六因之,內加昏明分,滿辰法而一,爲辰數;不盡,滿刻法,除之爲刻數;不滿,爲分;命其日辰刻算外,即得所求。 求四方所在漏刻 各於所在下水漏,以定其處冬至或夏至夜刻,乃與五十刻相減,餘爲至差刻。置所求日黃道去赤道內外度及分以至差刻乗之進一位,如二百三十九而一,爲刻;不盡,以刻法乗之,退除爲分;內減外加五十刻,即得所求日夜刻;以減百刻,餘爲晝刻。其日出入辰刻及更點差率等,並依前術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