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晝夜漏
王應麟曰:漏刻之法,晝夜百刻。易氏祓雲:十二時,每時八刻二十分,每刻六十分。王昭禹雲:寅,申,巳,亥,子,午,卯,酉,八時各八刻。辰,戌,醜,未,四時各九刻。愚謂易氏之説,與古法合。馬融以昏明爲限,鄭康成以日出入爲限,有五刻之差。蔡邕以星見爲夜,日入後三刻,日出前三刻,皆屬晝。鄭與蔡校一刻。王伯照雲:晝夜長短以嶽臺爲定,九服之地與嶽臺不同,則易箭之日亦皆少差。
按:晝夜永短,隨地之南北不同。漸北則夏永者益永,冬短者益短。以至於北極下,半年爲晝,半年爲夜矣。漸南則夏永者漸減,而冬短者漸增。以至於赤道下,一歲恒如春秋分,無復永短矣。言其近者,南北萬裏而永短即殊。因其北極高下不同,可以推算知之也。
又按:古漏刻之法,晝夜百刻,每一刻爲六十分,以十分爲一小刻,分隸十二辰,每一辰八大刻,二小刻。梁天監中改用九十六刻,每一辰惟八刻,始變古法,旋廢不用。今歐邏巴以晝夜爲二十四小時,一小時四刻,合之凡九十六刻,蓋本於梁天監中所改者耳。
《經考》
清 戴震 綜述
《經考》 戴震 清 清 E3時間測量儀器總部 綜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