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書》

南朝梁 沈約 紀事
元嘉二十年,承天奏上尚書:「今既改用《元嘉曆》,漏刻與先不同,宜應改革。按《景初曆》春分日長秋分日短,相承所用漏刻,冬至後晝漏率長於冬至前。且長短增減,進退無漸,非唯先法不精,亦各傳寫謬誤。今二至二分,各據其正。則至之前後,無復差異。更增損舊刻,參以晷影,刪定爲經,改用二十五箭。請臺勒漏郎將考驗施用。」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