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漢詔令》

樓昉 紀事
班刻漏四十八箭詔十四年十一月。見《律曆志》。 告司徒、司空:漏所以節時分,定昏明。昏明長短,起於日去極遠近,日道周,不可以計率分,當據儀度,下參晷景。今官漏以計率分昏明,九日增減一刻,違失其實,至爲疏數以耦法。太史待詔霍融上言:不與天相應。太常史官運儀下水,官漏失天者至三刻。以晷景爲刻,少所違失,密近有驗。今下晷景漏刻四十八箭,立成斧官府當用者計吏到班予四十八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