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畿輔通志》

李衛等 紀事
宣府鎮城記羅亨信 【略】復即城東偏之中築重臺,建高樓七間,崇四丈七尺餘五寸,深四丈五尺,廣則加深二丈五尺五寸焉。上置鼓角、漏刻,以司曉昏、晝夜,十二時之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