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部集》

吳師道 藝文
蘭溪州新刻漏銘自序 至元重紀之五年,嵗在己卯。七月,蘭溪州新刻漏成。先是,監州貫某首輟餐錢以率同僚。市銅募工,鑄爲圓器。浮箭識刻,至是竣事。顧惟舊樓,旦暮警致。板級頓撼,懼失常節。乃闢屋於大門之左,以安處之。惟州縣之政固非一端,正時示民實急先務。故挈壺廢職,詩刺其非。更鼓分明,人知其政,所繫豈小哉?蘭溪由縣內附二十年而爲州,爲州四十有五年而刻漏始有。修廢舉墜,民聼用新。邦侯之績,不可無紀,乃述而爲銘,銘曰:範金爲壺,斷木置箭。節度以水,晷刻斯辨。惟國有制,莫先正時。號令興居,是用不迷。猗歟賢侯,廢典肇舉。爰度爰謀,處以新宇。匪宇之崇,器則惟新。匪器之尚,存乎其人。昭以啟昏,順以正忒。作此銘詩,以示無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