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官舊儀》

衛宏 雜録
掖庭令晝漏未盡八刻,廬監以茵次上婕妤以下至後庭,訪白録所録,所推當禦見。刻盡,去簪珥,蒙被入禁中,五刻罷,即留。女禦長入,扶以出。禦幸賜銀鐶,令書得鐶數。計月日無子,罷廢,不得復禦。